初中生被害案宣判了,没有死刑!有三个细节值得注意:
1、张某某被判无期。罪名是故意杀人罪,在这件共同犯罪案件中是他首先提议杀害被害人的,而他只有13岁,是未成年犯罪,而且他的这个年龄段正好在12—14周岁之间,属于特别低幼的,无期徒刑已经是对这个年龄段最顶格的判罚了。
2、李某被判12年。罪名同样是故意杀人罪,同样13岁,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共同犯罪的过程中,是张某某提议,李某才参与和预谋、并协助张某实施杀人行为。李某前期没有主动行为,罪责明显小于张某某,12年有期徒刑属严厉罚处了。
3、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从案情描述来看,马某某没有参与事前规划,没有实施杀人行为,面对杀人场面先行离开,没有参与尸体处理。而他最大的问题在于案发时没有报警,因此对马某某不刑事处罚,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的这个判决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