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区的那个家暴男,感觉应该判无期徒刑才对。成都武侯区法院应该把这个案子提交

小疯汇 2024-12-28 14:45:09

成都武侯区的那个家暴男,感觉应该判无期徒刑才对。成都武侯区法院应该把这个案子提交到成都中院以及上一级法院,提起审理。 昨天下午判决结果就出来了,这可真是啪啪打脸。11年,很多人都觉得判得太轻了。法官也作出了解释,他给买了止痛药,还叫了120救护车,这表明他没有剥夺对方生命的主观故意,因为人没死且伤残等级达不到六级,所以不构成手段极端残忍,造成严重残疾也判不了十年以上。 法官表示也是无能为力,法官给了多次做鉴定的机会,可鉴定结论都是七级,就是达不到六级。法官还讲,我们也考虑到了性质的严重性,本来可以从轻处罚的,基本上都是按照顶格幅度作出的判决。 判决结果出来后,更多人都认为判得轻了,这个判决的社会效果不好。这么严重的后果,才区区9年,女方终身都要背着粪袋,她的寿命应该是会缩短的。男的到监狱服刑,很可能因为监狱里的起居规律而延长寿命,这样的结果大家无法接受,判决结果是有了,但是教育和惩罚功能没有达到。 比如说威慑功能,实际上被告人一直不认罪,根本就不认罪。知道自己可能面临的刑期,也不认罪。那这个判决的威慑功能、教育功能都没有达到,到底能不能再重一点呢? 首先说他让人打120救助女方,在女方奄奄一息的时候,男方阻止他人介入,报警是因为惊动了110民警,迫不得已才救助女方,这并非他的本意,止痛药延缓她的痛苦,但当内脏出血爆发的时候,口服止痛药的效果恰恰相反,从伤害程度来看,这种伤残手段其实已经很恶劣了。在一个密闭空间里,多次长时间地殴打,并且扬言要把女方杀死。 在一定的主观故意上,他的言语已经表露出来,而他的行为,持续的殴打,殴打程度也非常强烈,从事实角度讲,这种殴打其实是可能致命的,从他的言语也能反映出他有剥夺女方生命的想法。 希望二审判决能够纠正这个错误,对被告人作出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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