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58岁的男子娶了21岁的女子,并生下一个女儿。这一行为遭到很多人的谩骂和不

一号探秘人 2024-12-26 15:08:02

重庆,58岁的男子娶了21岁的女子,并生下一个女儿。这一行为遭到很多人的谩骂和不理解,认为男子老牛吃嫩草。原来,女子双目失明,还患有忧郁症,男子:不管大家如何谩骂,他只想做好自己,照顾好老婆和孩子。当地残联证实:他们结婚经过女方家人的同意。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网传视频显示,一位面带皱纹的男子抱着一个5个月大的婴儿,男子58岁了,不久前娶了一名21岁的残女子,还生下现在这个婴儿。

58岁的男子娶了21岁的女子,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声讨男子占了便宜,对他进行各种谩骂,不料,事情的真相令人咋舌。

男子刘洪涛原本是一名志愿者,他用自己的闲暇时光,志愿帮助一些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员。

21岁的女子张婷就是刘洪涛服务的对象,张婷双目失明,父亲在监狱服刑,母亲也改嫁,导致她患上忧郁症,生活非常困难。

刘洪涛一直热心帮助张婷,给她买菜做饭、收拾房间,做做家务,在细心的照顾过程中,张婷和家人发现刘洪涛很会照顾人,也非常有责任心。

张婷家人打听到刘洪涛虽然58岁,但一直是个光棍,他们寻思着,要是能够让张婷嫁给他,那下半辈子的生活也就不担心了。

刘洪涛一开始也有过担忧,毕竟张婷才21岁,他们年纪相差实在太大,但是经过张婷家人的劝说,刘洪涛再三考虑后,他终于答应了。

刘洪涛答应这门亲事,主要是看张婷可怜,一个人双目失明,而且精神残疾,身边确实需要有个人照顾和守护,刘洪涛这才接过这个重担。

58岁的他也是第一次结婚,结婚以后,刘洪涛带着张婷住在他买的房子里。年轻时,刘洪涛去上海打工20多年,自己也存了一些钱,他们住的这套房子正是刘洪涛用十几万积蓄在镇上买的。

婚后不久,两人还生育了一个女儿,看到小生命的到来,刘洪涛激动不已,把自己的喜悦分享到网上,结果却遭到很多人的谩骂。

刚开始,谩骂的声音很多,刘洪涛并不在意,他依然用心照顾妻子和孩子,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让这个小家变的幸福温馨。

据当地残联介绍,刘洪涛本身也是一个残疾人,他只有一只手,但还是怀有一颗善心,极尽所能的当志愿者,照顾更多需要照顾的人。

对于这段婚姻,残联也证实,他们是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也得到了张婷家人的同意,残联还前去慰问过他们。

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谩骂刘洪涛,无疑是一种羡慕嫉妒恨,嫉妒刘洪涛老牛吃嫩草。但当大家得知事情的真相后,刘洪涛的形象反而令人感叹,这份责任心是我们无法企及的高度。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婚姻不是看年龄的差距,更主要的是男女双方的自愿。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的达成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即可,父母同意并不是必要条件,考虑到张婷的情况特殊,需要家人同意才可以顺利达成婚姻。

刘洪涛和张婷完全自愿办理结婚登记,而且两人的年纪都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因此,这样的婚姻就是有效的,更是受法律保护的。

2、结婚前刘洪涛只是善意帮助,结婚以后,他对张婷就有扶养照顾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以前是志愿者,没有法律的约束。现在领证结婚,两人就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张婷双目失明,精神残疾,刘洪涛有义务好好照顾妻子和孩子。

《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刘洪涛不认真履行丈夫的义务,不好好照顾妻子和孩子,他还会涉嫌遗弃罪,将要面临刑事处罚的后果。

因此,这份婚姻更重要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一种令人感叹和敬佩的勇气。

3、家庭幸福不在于物质富裕,而在于互相理解和关爱。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刘洪涛有这样强大的责任感,只要夫妻同心,一起面对生活的困难,两人之间互相关爱和理解,他们的生活一定会更加幸福和温馨。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51
一号探秘人

一号探秘人

娱乐小灵通,问啥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