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厚道了?广西柳州,男子自愿签了放弃缴纳社保的申请书,公司每个月将相应社保费以

米粒侃社会 2024-12-22 15:54:45

太不厚道了?广西柳州,男子自愿签了放弃缴纳社保的申请书,公司每个月将相应社保费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了男子。7年后,男子从公司离职,将公司投诉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责令公司为男子补缴社保,并缴纳滞纳金。公司不服,认为男子之前已经承诺过,一切后果由他自行承担,滞纳金应该由男子自己交。可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来源:柳北区法院)

7年前,李明经过数轮激烈的面试,终于从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收到了公司给他发来的录用通知。

可等他满怀期待的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人事除了把劳动合同递给他,让他签字外,还把一份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申请书,放在了他的面前。

人事告诉李明:如果你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公司会把相应的社保费以现金的方式直接发放给你。

当然如果你日后反悔,需要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退还已经领取的社保。

李明的心中五味杂陈,一方面,他深知社保对于个人未来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这份工作来之不易。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生活的压力和对工作的渴望让他做出了妥协,他在那份申请书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白驹过隙,岁月如梭,七年的光阴转瞬即逝。

李明在这家公司从青涩的新人成长为独当一面的老员工,但随着家庭责任的加重和个人职业规划的调整,李明在升职无望后,决定离职。

可离职的过程中并没有他想象的那般顺利,他跟公司产生了一些分歧。

李明想起这7年多来,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导致自己很多福利都享受不了,他愈发的替自己感觉不值。

愤怒之下,他将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的事情投诉到了当地的社保中心。

社保中心调查核实后,责令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帮李明足额缴纳这7年多的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面对这一结果,公司虽然心有不甘,却也不得不依法行事,为李明补缴了社保,并缴纳了滞纳金。

虽然缴纳了社保和滞纳金,可公司还是不服气,认为这一切的后果应当由李明承担。

公司一纸诉状,将李明告上了法庭。

1、公司认为李明自愿签了放弃缴纳社保的申请书,滞纳金应当由李明自行承担。

公司称李明入职时,跟公司申请不缴纳社保,并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的申请书,里面明确约定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李明承担。

因此,公司要求李明赔偿相应的滞纳金。

2、李明却认为,公司让自己签订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申请书是不合法的‌。

《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当初公司让自己签订的放弃缴纳社保的申请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公司应该为员工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并且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3、法院判决。

《社会保险法》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论是员工主动提出放弃缴纳社保,还是其他的原因,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因此,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案涉公司应当知晓没有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将面临相关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的风险。

公司却抱有侥幸心里,让员工签下申请书,没有履行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本身存在过错,因此该笔滞纳金应当由公司自行支付。

最终,法院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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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23 11:08

    我现在的公司就是这样,要签放弃社保的协议,并且注明工资里面有1000元是社保补贴,要是反悔去告了,就是把这1000元还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