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事情的起因是她在2023年11月进行网络直播时侮辱、诽谤他人。 派出所调解后,她道歉和做了书面保证。 可事后她还是没有改正,继续对人在网上进行侮辱。 要求检查精神问题也是她自己提出。 请得也是第三方,检查结论是强迫性障碍,人格障碍。 现在大家都觉得她冤,事情起因的那个罗某,那个被李雪宜持续在网上侮辱、诽谤的人冤不冤? 罗某碰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维权? 如果罗某以这个事件发声,以自己的权益始终得不到维护发声,大家觉得该如何评论? 事件中有两方,现在为止大家都采信得是李雪宜单方面的言论。 如果罗某是真得如通报中这样被李雪宜一而再、再而三的侮辱、诽谤,那希望此人能站出来把罗某所了解面对的情况也说一下。要不然,这个通报还是解答不了大家的某些疑惑。
她做错事了,该处罚处罚,该拘留拘留,但这不是把人强制送精神病院的理由。法律规定,精神病人有自伤或者伤害他人的情形才能强制遣送。她就是个强迫症,凭啥送?有强迫症的人多了,怎么不都送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