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
关于违法募捐被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的那点儿事儿:
还是那句话: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
既然沈阳市民政局已经依照国家民政部的通知文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理记的花式狡辩就毫无意义了。
法律判决和司法结论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底线,我们应该相信政府相信党。
1、理记使用抚顺佟某某的银行账户公开募捐社会善款,属于违反《慈善法》的违法行为,在此之前通常由民政部门以行政违法行为查处。
2、由于民政部于2024年12月19日颁布了《民政部部署开展慈善组织检查和执法工作》(对,你没看错,就是昨天颁布的),要求“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加强行刑衔接”,沈阳市民政局依规移送至公安机关查处。
3、公安机关查处主要针对违法募集的善款的具体去向,是否存在私分,侵占,挪用,诈骗等违法行为。
4、私分,挪用,侵占的行为人不限于理记,还包括佟某某或者其他可能存在的第三人。挪用,侵占的构成包括善款用于不符募捐目的的其他用途,比如购车,购房,赠与他人,高消费等。
5、如果公安机关经过刑侦调查,没有发现嫌疑人存在刑事违法行为,出具调查文件将该案移送民政机关进行行政违法处罚:即罚款二到五万,剩余善款原路退回,无法退回的转增给其他公益慈善组织。
6、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以及民政机关的处罚结果,如果举报人认为存在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举报人(受害人)可以向沈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民政部门需要向沈阳市政府提交完整的案卷材料(举报人即可查阅上述过程性材料),举报人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行政起诉沈阳市人民政府及沈阳市民政局。
7、依法维护慈善行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是一个耗时漫长且持久的技术活,需要有耐力有投入有责任心,套用官方语言就是:久久为功,抓铁有痕。
最后补充几句题外话:
事发后理记在直播间和微博上的表现,显然比较纠结他在伙同佟某某公开募捐过程中,为佟某某所花费的开支没有发票,个人认为理记的焦虑在于从善款中支取了部分款项用于医疗开支但无法证明。
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记是否从善款中收取了款项?这是一个严肃且决定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
沈阳市公安局的警察蜀黍,理记,你们都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