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公司员工和老板发生冲突,老板对员工说“滚”。员工以为老板让他滚回家去,别来上班。 他于是回家十几天没来公司,等老板的通知。老板见男子不来上班,便以旷工为由解聘了员工。 员工不服被开除对待,将老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18.2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认为老板指令不明确,导致员工误解,才没来上班。 这种情况不能判定为旷工。单位不该没有正当理由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此举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故而判公司赔偿员工16万元的损失。 老板由于一时冲动,对员工出言不逊。老板不了解员工的理解能力,和接受挫折的程度。 而员工也太不懂得老板的脾气心思,和说话教训下属的风格。 两个不能默契度配合,团结协作的人在一起做事,才会误解不断,矛盾频出。 导致公司少了一员大将,也损失了16万元。员工也失去了工作,两败俱伤。
老板对小编说,这点事都做不好,笨死了,小编怎么办
听说,后来,老板离开,员工回去了[滑稽笑]。
法盲,没有书面通知解雇,员工不到岗就是旷工
网络段子而已
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