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生前向一女子转账7万多,包含520、1314等数字,去世后家人才发现,怀疑俩人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要求追回所有款项。法院判了。
河南商丘男子王刚(化名)因意外去世,家人悲痛之余整理他的遗物的时候,却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事情。
家人在仔细整理王刚手机的过程中,意外地发现他在 6 年间曾多次向一名叫张霞(化名)的女子微信转账,累计金额竟高达 7 万余元。
从 2017 年到 2023 年的这 6 年时间里,转账次数多达 75 次。
其中,诸如 520、888.88、1314、666、5.20、6.66 等这些经常被用于表达爱意的特殊敏感数字,就出现了 27 处之多。
王刚的亲属们看到这些转账记录后,心中不禁产生了怀疑,他们认为这些数字绝非偶然,显然是用于爱人、恋人或者情人之间表达情感的特定用语。
由此,他们怀疑王刚与张霞之间存在着暧昧关系,并且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基于这样的怀疑,亲属认为王刚向张霞的转账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系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遂以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要求张霞等共同返还所涉款项76328元及利息。
经过调查发现,事情并非如亲属所想的那样简单。
张霞虽然确实收到了王刚生前所转的款项,但她也有给王刚转账的记录。
多年来张霞与王刚之间一直存在着经济往来,并非只是单方面的资金接收。
仅仅凭借现有的双方之间的汇款记录,并不能确凿地证明张霞与王刚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对上述汇款,不能证明张霞取得的上述财产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王刚亲属表示不服,他们认为王刚与张霞之间的关系不正常,这些转账就是不正当的,提起了上诉。
二审张霞辩称,即便假设存在所谓的暧昧关系,也不存在不当得利。
她指出,所谓的暧昧关系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模糊、难以界定的概念,无非就是双方在聊天或者生活中对彼此的关心和感情。
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原告主张王刚生前与张霞之间的转款差额构成不当得利之债,主要依据是认为双方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但原告仅提交了王刚微信转账中带有特殊敏感数字的记录,这并不能证明双方发生了情感的双向输出。
而且,也不能排除在正常的人际交往或者其他经济往来过程中,王刚出于个人的某些意图而使用了这些数字进行转账的可能性。
综合现有的所有证据来看,无法确凿地证明张霞与王刚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不正当关系。 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