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河北廊坊,一大妈与邻居发生口角,因气不过跑到对方家中,踹开对方家的大门、破口大骂,怎料被对方家的狗咬伤。事后,大妈不服声称狗是被对方儿子驱使才将自己咬伤,将对方及其儿子告上法庭,索要8000余元赔偿。但对方予以否认,辩称,大妈是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人在先,才导致狗受惊吓,进而被狗咬伤。法院这样判! (信息源: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天下午,张大妈正在家里收拾屋子,突然接到了邻居杨大妈的电话。杨大妈的孙子不小心将一个玩具球踢到了张大妈家的阳台上,想请张大妈帮忙把球扔回来。本来是件小事,但两人在电话里却因为一些琐碎的细节争执起来。 杨大妈抱怨张大妈经常把晾晒的衣服水滴到她家阳台上,张大妈则反驳说杨大妈家的狗总是叫个不停,影响她休息。两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最后竟然开始人身攻击,互相辱骂。 电话挂断后,张大妈越想越气,于是就骑上自行车朝杨大妈家赶去。 到了杨大妈家门口,张大妈二话不说,抬脚就踹开了大门,冲进屋里,对着杨大妈就是一通劈头盖脸的辱骂。 杨大妈也不是好惹的主,立刻站起来与张大妈对峙。两人你推我搡,场面一度十分混乱。在争执过程中,张大妈看到墙角放着一根棍子,顺手抄起来开始挥舞,吓得杨大妈连连后退。 就在这时,杨大妈家养的一条狗突然冲上前去,狠狠地咬住了张大妈的小腿。 张大妈顿时疼得大叫起来,杨大妈见状,赶紧把狗拉开,并帮张大妈简单处理了伤口。 事后,张大妈去医院做了检查和治疗。医生告诉她,幸好狗没有咬到主要血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但即便如此,伤口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痊愈,而且可能会留下疤痕。 张大妈认为,这次受伤完全是杨大妈的责任。她坚持认为,狗是被杨大妈的儿子驱使才会咬伤自己的。于是,她多次找到杨大妈,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总计8000多元。 然而,杨大妈却不同意赔偿。她认为,是张大妈先闯入她家,还拿棍子威胁她,狗咬人完全是出于自卫。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最终张大妈决定将杨大妈和她的儿子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张大妈声泪俱下地描述了自己受伤的经过,强调是杨大妈的儿子指使狗咬人的。 杨大妈则予以坚决否认。她辩称,自己的儿子当时根本不在家,整个事件只有她和张大妈在场。她还强调,张大妈是非法闯入她的住宅,并有故意伤人的企图,狗咬人完全是因为受到惊吓的正常反应。 法院经过仔细调查和取证,最终得出了以下结论:首先,没有证据表明杨大妈的儿子在事发时在场或指使狗咬人;其次,张大妈确实存在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而且有使用暴力的倾向;最后,杨大妈作为狗的主人,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来防止狗伤人。 基于以上事实,一审法院做出了一个折中的判决:认定张大妈应承担25%的责任,而邻居杨大妈则承担75%的责任。法院判决杨大妈赔偿张大妈约4000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部分精神损失费。 这个判决结果让双方都感到不满。张大妈认为赔偿金额太少,而杨大妈则觉得自己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于是,杨大妈决定上诉。 在二审中,双方都提供了新的证据和论点。张大妈出示了邻居的证词,证明杨大妈家的狗经常吠叫,对周围居民造成困扰。杨大妈则提供了小区监控录像,显示张大妈是如何气势汹汹地闯入她家的。 然而,这些新的证据并没有改变案件的本质。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维持了原判。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虽然张大妈有过错在先,但作为宠物主人,杨大妈有责任确保自己的狗不会伤人。同时,法官也批评了两位大妈,认为她们应该以更成熟、理性的方式处理邻里纠纷。 这起案件引发了当地居民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判决公平合理,既考虑了受害人的损失,又没有完全忽视肇事方的辩解。也有人觉得,这种邻里纠纷本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解决,却演变成了法律诉讼,实在是小题大做。 无论如何,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深思。它提醒我们,在处理邻里关系时要保持理性和克制,不要让一时冲动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同时,作为宠物主人,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责任,确保宠物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