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碰出新高度!”12月11日,一大妈外出购物,路过一干果店时看到店家正在做糖

嘟嘟说社会 2024-12-16 17:20:39

“碰瓷碰出新高度!”12月11日,一大妈外出购物,路过一干果店时看到店家正在做糖炒栗子,趁店员不注意,大妈直接拿起一个栗子就塞进了嘴里,谁知却被栗子烫伤了嘴。大妈认为这是干果店的责任,于是将老板告上法庭要求索赔,法院判了!

这天,67岁的李大妈像往常一样在街上闲逛,走着走着,她突然被一阵香甜的气味吸引。循味找去,只见一家干果店门口,赫然支起一口大铁锅,店员正用力的翻炒着板栗。那一个个饱满的板栗不断翻腾着,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见状,李大妈忍不住停下脚步,口水不自觉地分泌。趁着店员不注意,她悄悄拿了一颗刚出锅的板栗,迫不及待的放入口中。

可李大妈没想到,那颗板栗烫得厉害,她刚将其放到嘴边,嘴唇就瞬间被烫出一个红肿的水泡。

"哎哟!"李大妈吃痛的惊叫了一声,引得周围顾客纷纷侧目。店员见状也赶忙跑来查看情况,同时关切的问到:“大妈,您没事吧?这板栗刚出锅,温度可高着呢!您要小心呀!”

听到这句话,李大妈可谓是气不打一处来,她愤怒的质问道:“你们怎么不说一声啊?这么烫的东西摆在外面,也不提醒顾客,太危险了!”

然而,店员却感觉非常委屈,毕竟这板栗刚炒熟,还没正式开始卖呢,更别提试吃了。李大妈自己擅自拿着吃,被烫伤这不纯属活该吗?再者来说,板栗刚出锅,温度高是常识呀,难道这都不懂吗?

就这样,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李大妈坚持认为店家没有提醒顾客板栗很烫,有责任赔偿她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而店家则表示自己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协商未果,李大妈一怒之下将干果店告上了法庭。

案件很快被受理,法庭上,李大妈坚持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她声嘶力竭的强调,作为消费者,有权利得到安全的消费环境。商家应该对顾客的安全负责,至少应该在显眼位置贴出警示标语。

干果店的辩护律师则强调,板栗温度高是常识,顾客应该有基本的安全意识。而且李大妈并非受邀试吃,而是擅自取用,商家不应承担责任。

眼见双方争执不休,法官只好再次查阅卷宗,最终认定:作为成年人,李大妈应该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知道刚出炉的食物温度较高。而且,她未经允许就擅自取用商品,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当的。因此,李大妈的诉讼请求并不成立。

这个判决结果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有人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消费者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有人认为,商家应该承担更多的安全责任,至少应该有明确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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