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男子购买1500元柴油准备给田中正在作业的拖拉机和收割机用。可没曾想,回程时男子却被交通执法人员拦停并被处3万元罚款。事后执法工作人员回应称,男子无证运输危险品起步罚款就是3万元。但网友们还是认为处罚太重了!
(来源:潇湘晨报、极目新闻)
顾先生是当地村民,事发当天,顾先生因农忙季节要收水稻,就请了拖拉机和收割机在自家田地里作业。后因司机和顾先生说,机器快没有柴油了。顾先生就开着一辆皮卡车到附近加油站加了1500元柴油。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顾先生拉着柴油往田里赶时,却被交通综合执法人员拦停。
得知顾先生皮卡车上拉的是柴油且没有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后,执法人员将皮卡车扣了,并给顾先生开了张罚单。
可拿到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后,顾先生才发现执法人员不仅要扣车,还要对其处3万元的罚款。顾先生当时都被吓坏了!
据了解,事发在今年11月2日,顾先生因没钱交罚款导致车子一直被扣押。
12月2日,因顾先生一直没有来缴罚款,执法部门又延长了一个月强制措施决定。
12月9日,顾先生用1.8万元卖水稻所得款,以及向同村村民、村支书借了1.2万元才溱够了3万元,到执法部门缴纳罚款。
事后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顾先生没有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起步罚款就是3万元。
1、事后网友们对此事表示质疑。有网友认为,虽然执法部门处罚有法律依据,但对顾先生只是从轻处罚并非是减轻处罚。减轻处罚的话,就可以处3万元以下。
还有网友认为,这和福建大爷卖芹菜赚了14元被罚款5万元如出一辙,那场官司大爷打赢了,建议顾先生也提起行政诉讼。
2、那么执法部门的处罚决定合理么?
首先,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主管部门于2023年起,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并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即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目。
其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版)第55条明确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以下情节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具体到本案,顾先生并非是以牟利为目的,故属于上述“没有违法所得”应处“3-10万元罚款的”。即3万元确实是起步罚款。
最后,虽然执法部门对顾先生行政处罚有法律依据,但应当要遵循过罚相当原则。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作出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33条同时还规定,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简而言之,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要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宗旨,根据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违法情节及所造成后果等作出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也是福建农民卖芹菜赚14元被罚款5万元,农民最终打赢行政诉讼的原因所在。
综上,顾先生可以先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减轻处罚而不是从轻处罚,甚至可以要求不予处罚,无果后,可以考虑行政诉讼。
3、那么大家认为,执法部门对顾先生的行政处罚决定合理么?
农机用油,1500元也就200升,8塑料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