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声称“物品遗失,概不负责”有效吗?
航程没说法
2024-12-14 17:56:27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包括保障消费者财物的安全。
如果消费者在商家经营场所内,因为商家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商场地面湿滑导致消费者摔倒,随身物品损坏;餐厅没有提供安全的保管设施,消费者财物被盗等情况),而导致物品遗失,商家不能简单地以这种免责条款来逃避责任。
如果商家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提示义务,并且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防止物品遗失(比如在场所内有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有专人负责保管物品等),同时物品的遗失是由于消费者自身的重大过失(如消费者故意将贵重物品放在无人看管的公共场所)等特殊情况,商家可能会减轻或者免除部分责任,但这也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法律 律师咨询 法律知识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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