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要怎么分割
航程没说法
2024-12-01 16:20:38
周先生与郑女士婚后为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打算买一套房子。
于是,周先生出资总房款的70%,郑女士出资30%,全款买下了某小区的房子,并在房产登记时,明确了双方各占的份额。
谁知,几年后,俩人的关系恶劣,闹起了离婚。
在房屋的财产分割问题上,俩人迟迟达不成一致。
周先生认为,就应该按照当初的出资进行分割。郑女士却认为,自己这些年对家庭的贡献比周先生的大,理应多分一些。
那么,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对于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应按照登记份额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其他协议,或者存在其他影响财产分割的法定情形(如一方存在过错、对家庭的特殊贡献等),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但在这个案例中,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按照登记份额分割是比较合理的做法。法律 律师咨询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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