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云南,女子半夜被一束强光照醒,怀疑家中招贼了,赶紧把老公叫醒。老公随手摸起刀具防身,挨个房间进行检查。在女儿的房间里,女子提出报警,被躲在床底下的小偷听见,准备爬出来逃跑。万万没想到,男子刚爬出来,老公手持刀具本能的向小偷砍去,造成男子受伤。事后,小偷一纸诉状将女子的老公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等190000余元。法院审理后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陈梦与王庆宇是夫妻关系,两人共育有一个女儿。女儿上学后住在学校里,平时家里仅两口子共同生活。
事发当晚,熟睡中的陈梦被一束亮光照醒,她第一反应就家里进贼了,害怕之余,赶紧将王庆宇叫醒。
王庆宇虽然是个老爷们,但是性格比较软弱,这种事还是第一次经历。为了给自己壮胆,王庆宇拿了一把刀具防身。
王庆宇走在前面,陈梦拿着手电筒跟在王庆宇后面,两人挨个房间进行检查。
当来到女儿的房间时,王庆宇再次询问陈梦,是不是看错了?陈梦再三强调,一定不会有错,并表示要报警。
陈梦说要报警处理,正好被躲在床底下的刘东听见,他担心被民警抓住就坏了,于是决定逃出去再说。
万万没想到,刘东从床底下爬出来刚要逃跑,被神情紧张的王庆宇看见,本能的持刀具砍向刘东的头部,造成刘东受伤。
民警赶到现场后,认定王庆宇涉嫌故意伤害,而刘东因盗窃罪,被判处3个月拘役,并处罚金1000元。
事后,刘东的家属一纸诉状将王庆宇告上法庭,要求王庆宇赔偿医疗费19万元,并提出以下理由:
刘东入室盗窃的行为,自身存在过错,后经公安机关的确定,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案中,王庆宇手持刀具将刘东砍伤,经医院鉴定为轻伤。王庆宇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刘东的健康权,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王庆宇辩称:
刘东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该事实也已经得到了公安机关的证实。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刘东潜入家中进行盗窃,已经对王庆宇的财产造成不法侵害。王庆宇用道具砍伤刘东,其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相关法律,王庆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王庆宇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院审理时查明,刘东在逃跑期间,被王庆宇手持刀具砍伤。此时应认定刘东的不法侵害已经中止,故王庆宇构成防卫过当。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法院认为,王庆宇以暴力手段,侵犯了刘东的健康权,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刘东入室盗窃本就是违法行为,自身存在错过。
综上法院判决,王庆宇赔偿刘东1.8万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
误工费是(⊙o⊙)啥?意思!?盗窃罪是业余的还是主业?误了哪项工作的工?要不,fayuan解释一下呗!如果是无了盗窃这个工作,就是说中国falv认为盗窃是工作,工作为什么是犯罪?说说,我读得书少,唔好厄我
记住了,以后家里进贼一定要好酒好菜招待,酒足饭饱后送出大门,90°鞠躬道:欢迎下次光临。这样损失可以忽略不计
这是在鼓励他人犯罪,反正偷不到还能落个赔偿。估计让小偷随便拿还不一定损失一万八。无语
荒天下之大谬
怎么知道是逃跑,而不是扑向家人
法院啥意思:误工费!诚认小偷是正当行业
如果逃到屋外还说得通,在屋内谁知道他是不是拿武器要攻击人?只要在屋内,就不属于犯罪中止。
要不是南京法官“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导致现在有人跌倒再也没有人敢去扶,法官以一己之力改变了人们想“助人为乐”之心再也不敢伸出援助之手。。。。社会风气逐步走向冷漠[捂脸哭][捂脸哭]
这么晚去人家家里面盗窃,跟人家家里面带来的恐吓,精神和身体承受的伤害,那对方那可能要赔50万了。我觉得这些小偷就是活该,为什么他自己造成的后果还要别人去为他买单?公正的法律这样判决就真的公正吗?如果他不是上门去偷东西,会有这些后果吗?对这些害人害己的人,为什么还要这么……
既然可以歪理邪说,那么为什么要说他是入室行窃,而不是入室杀人呢?
怎么能怎么手是逃跑而不是准备攻击,人在家里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冷静分析思考?
南京法官的同学
法院审理时查明,刘东在逃跑期间,被王庆宇手持刀具砍伤。此时应认定刘东的不法侵害已经中止,故王庆宇构成防卫过当。 按照这个理论,所有犯罪嫌疑人都可以以犯罪现场跑吧,警察也不能追呗?
这不就成法律漏洞了么。小偷偷东西,被发现,自砍一刀或假装慌不择路摔个“重伤”,讹个俩万,稳赚不赔。
都进入家中行窃了,还不能打击吗?
1.8万太少了,如果不砍伤他,也许一次就能偷个三五万。
非法入侵盗窃在国外开枪打死都是无罪的
在法官家里偷完东西,或者对他姑娘做点什么,完事慢慢跑。他家人如果现在打你就构成违法,因为你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了。
狗屁文章,入室盗窃己成立,
这钱不是应该由法官出吗
以后没有工作的人都可以做小偷,偷到货款白偷,被抓了比偷的还多,这个职业有盼头,可以还择
私闯民宅,谁知他的目的,是杀人,还是抢劫,还是强奸,将他击倒,无还手之力之前都是正当防卫
职业小偷还有误工费?被当场抓获后还有巨额赔偿,这职业太有前途了。
半夜入户的强盗土匪,谁能保证他只为一点钱而无存谋财害命之举?防卫的本能就是保卫自己及家人,不把盗匪打伤,难道还能让盗匪伤人伤自己?
主人笔录发傻,应该说看到小偷看向女儿担心其挟持女儿,慌乱之下砍下去。就算小偷说不是这样的,但是没证据证明他不想侵害他家人,都入室了胆大按常理来推断对小偷完全不利。而他录入口供说小偷外逃了侵害终止才砍这就难以判决正当防卫。
该判决的意义在于:小偷在法官家里盗窃被发现,法官会客客气气地请他走?如果小偷使用暴力,法官也会对他介绍法律常识?
绝了,小偷都带凶器的!
是Ai文吗?
这个法官投胎前是什么
这样的混蛋法官就应该开除
说故事会啦……?!
以后家里有贼,我们只能让他尽情的偷,不能妨碍小偷工作!事后你能的就是报警处理!警察要是抓不到贼,那你只能自认倒霉????是这样吗?
如果是偷盗者看见只有一个女人在家,然后拿刀具强迫威胁发生性关系,然后女事后趁男人发泄完了正力竭的时候拿起刀子不小心捅死了,那么请问,这样要怎么判决?
应该修改法律了,凡不经屋主同意入室的,不管你想干什么,屋主应该拥有无限自卫权!
下次写一下老婆是怎么认识吧
盗窃有理,护家有罪!
盗窃,还有误工费?哈哈哈😂😂😂
法官是美特,故意鼓励小偷
我想说战场上敌人正在逃跑,我们是否就应该不可以射杀,因为他们没有伤害性了 小偷正在逃跑,不代表他没有伤害性呀,他会回来报复,或者他偷了东西逃跑带走呢,他还是有伤害性的呀
小偷半夜照女主,法关白天罚男主-打一歇后语
侵入他人住宅罪,不说了吗
这个案例不可能这样判,肯定有什么事没说完或者是乱编的。
如果,反告由于小偷入室受到了惊吓,造成睡觉权被剥夺,索要一家人的精神损失费,打官司造成的误工费,如何?
真是贼不空手,搞了一万八[哭笑不得]
非法侵入住宅,意图强奸和杀人。
噢,又一个碰瓷的方法。以后去当小偷稳赚不赔
真的这种法官可以卷铺盖回家了,
垃圾法官
关键是这个事情的真实性。如果是真的,这种判罚只会导致犯罪更加猖獗。如果是假的,也会起到误导作用。包庇犯罪就是纵容犯罪。这种帖子,必须得是真实的,如果不真实,就是造谣贴误导贴,社会效应影响很大,不能简单地定位是编故事赚流量挣钱。
犯罪份子你不去王庆宇家里行窃或准备实施其他的犯罪活动,刀子会从天而降吗?我认为王庆宇无任何责任,完全是正当防卫。
看到这个判决我笑了,是不是说以后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跟小偷说,你别走,我要报警抓你。你在这等着警察过来?
这样离谱的法官为什么能从司法大学毕业
欢迎您再来!
小偷耽误我睡觉,影响工作,打官司不都务工啊,还有判决不公精神损失费怎么算的?
一口咬定小偷被发现后没有第一时间逃跑而是威胁自己家人,一般情况下小偷身上都会有器械,这个可以要求警察证明
入室盗窃属于非法入侵,国家领土还神圣不可侵犯!对于个人家庭如同国家领土!对于入侵者要坚决打击!
王庆宇做错了,他应该给小偷摆酒压惊,待小偷酒足饭饱之后跪送其离开才对!
我草啊!我这985计算机博士猿,苦读二十几年。一月上二十几天班还经常加班,顶着地中海,天天担心屎山崩塌。一月下来毛收入才十来万,我要辞职,我要转行。每天随便找三五几家进去坐坐,就我一月工资。我那个恨啊!白活了三十几年。
逃跑了就是犯罪中止?又没跑到街上,小偷逃跑只是暂避你的刀锋,万一你停止追砍致使小偷有了时间做好反击准备,后果你能预料吗?
为什么不砍死?
这种判法,以后是不是屋里进来偷东西的,还得给炒几个爱吃的菜,整几瓶冰镇啤酒安排上,还得问下累着没
小偷从床底突然窜出,并未声明仅是逃跑,以逃脱法律制裁,并且未向房主展示双手以表明自己没有武器,对房主无威胁、而房主鉴于小偷突然窜出且窜出方向为自己及身后家人,且小偷未言明意图,在昏暗环境下心情紧张,有理由认为小偷对自己及家人造成威胁,估为自身以及家人安全采取必要措施,综上,我认为房主无过错。
如果家中只有妇孺,被杀害,被强奸,怎么办?居民家中如何保证自身的安全?或者家中男主人身体孱弱,无力反抗怎么办?
这小偷藏在女儿床底。这心思,细思及恐!如果女儿在家,危!如果没被发现?????!!!
入屋盗窃,美国会被合法击毙!
业余的法官
叫小偷赔家人的精神损失费,40万。
和美国的零元购一个脑回路!
搞笑呢?这小偷如果真能判赢了那今晚在也入伙去
扯淡的判决,世风日下,这些判例的法官要负主要责任
有个陌生人从床底突然串出,我还要先仔细分辨他是要继续不法伤害还是停止伤害准备逃跑?
王庆东说不法侵害停止?谁知他会不会回过头来伤害王庆宇及其家人。
正当防卫怎么判断,人是有自我感情,自我意识的,我主观认为害怕,他会造成危险,不由自主就伤害了,怎么办?
私入民宅还受法律保护?
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被砍一刀才赔一万,法官偏心眼儿[开怀大笑]
这法官下次也会被刀了
“逃跑期间”法官又知道了?[裂开]。他明显是狗急跳墙要出来拼命的,不砍一刀谁知道死的是谁!
偷东西,不要良心不要脸!
胡扯八道
莫名其妙。
人家都入室了,我还不能无限防卫了?呵呵。
国家的法律应该改一下,只要你进我家偷东西砍伤一律无罪,一毛钱都没得赔,如果还要赔钱那就更会让多的人去偷东西
都可以去偷东西了,只要你跑得掉,万事大吉。荒廖。
说李梦和张隆不更驳眼球点吗![哈哈笑]
逃跑如果已经离开家有一段距离,可以认为盗窃终止。还在家里,又不是倒地后都起不来了,你给我说终止。法官何不食肉糜。
哎……换个说法可能就没事了,比如对方在我家偷了东西夺路而逃,我怀疑对方身上带着赃物,我追赶对方要求对方归还赃物,出家门前顺手拿了一把刀以防不测。对方非但不归还从我家偷的东西,反而捡起路边一块转头要砸我脑袋,我只好用刀反击,最后就这样了……
还在家中就不能认为犯罪中止。
人家是亲戚
废话。小偷未进入别人住宅,别人点会伤害其。小偷被别人发现想逃。逃避追责。如果其自动认错在床底下应大声说:我在这里,别伤害我,再跁出来
什么狗屁判罚?误了盗窃公私财物的工?
判决书的编号是哪个,公布出来让我们开开眼界。你这么说,没有证据啊
凭什么定盗窃罪?为什么不可能是入室抢劫杀人放火?
你怎么知道小偷是逃跑而不是跑去厨房拿刀?为了防止进一步遭到伤害我先制服小偷。根据电影第二十条应正当防卫不予起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下次大家偷偷去法官家里
谁知他是盗窃还是打算强奸?难道一定要等到被强奸才能出击?还是要被小偷砍死后才可以宣告自己的正当防卫权利?
这个法官什么东西
这个法官懂法吗?你不入室盗窃,怎会遭此一刀,如果不砍这刀,小偷反杀二夫妻呢?不但不要赔偿,小偷反而应该赔偿二夫妻的精神损害赔偿呢!
乱套了,入室盗窃有理了
入室行窃挨打还要给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