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男子突然昏倒在宿舍,同事发现急忙把他送医,联系不上男子妻儿,却打通他哥哥电话,哥哥说:放弃一切有创抢救!授权同事签字,最终,男子死亡,不料,男子妻儿以同事放弃抢救,并安排高强度工作累病为由,告上法院索赔,法院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北青网)
上午11点左右,宋涛发现同事佟浩一直没有来上班,也没有跟他提前请假,他准备去佟浩住的宿舍看看什么情况。
宋涛知道佟浩头一天在外地出差刚回来,没有回家,直接住在宿舍了。
宋涛正好有个好想法要和佟浩说,他迫不及待的来到宿舍,推门一看,让他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佟浩整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宋涛上前叫他也叫不醒,他赶紧喊来邻居帮忙,一起将佟浩送到医院。
原来,宋涛是做短视频的,他有两个短视频账号弄的不错,但是,他一个人有点忙不过来。
后来,佟浩看到宋涛的短视频做的挺好,他就一直和宋涛商量一起合伙经营短视频账号。
一开始,宋涛没有答应,可佟浩一直找他商量,说什么都要和他合伙做账号,态度十分执着,硬是磨了宋涛3个月。
宋涛见他诚心,就在2023年2月3号,和佟浩签订了合同,约定一起经营宋涛的短视频账号,合作期限直到2024年2月3日为止。
合同签完,宋涛和佟浩经常一起研究如何将短视频做的更好,能获得更多流量,两人还时常畅想视频大火的那一天。
2月22号,佟浩去外地出差了,待到3月7号的时候,他就觉得身体不舒服,莫名其妙的头晕,让他有些害怕。
于是,佟浩在当地医院做了检查。
到了3月19号,佟浩一个人回到临沂,他没有回家,当晚就在宿舍里住了。
然而,第二天上午9点,佟浩起来准备去吃个饭,却告到一阵头晕、乏力竟摔倒在地……
过了两个小时后,正巧宋涛去找佟浩,就发现他昏倒在地。
宋涛将佟浩送到医院后,他非常着急,一直联系佟浩的妻子和儿子,可是怎么都联系不上。
到了下午4点多,宋涛还是没联系上佟浩的妻儿,他给佟浩哥哥打去了电话,把佟浩的情况跟哥哥都说了。
佟浩哥哥说,不做MRI+MRA检查、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一切有创抢救操作,还授权宋涛签字。
宋涛听后心跳的慌乱,额头直冒汗,这么大的事,自己有点胆儿触的,但是,佟浩情况紧急,又联系不上他的妻儿,于是,宋涛签了字。
下午5点59分,佟浩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宋涛又给佟浩哥哥打电话告知情况,佟浩哥哥说不做尸检,依然授权让宋涛签字。
宋涛照做了,可是,他哪里会想到,这次帮忙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
佟浩死后,他的儿子佟小亮报案,要求给佟浩做尸检,结果,佟浩是因为急性白血病并发颅内多发出血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死亡。
可是,佟小亮和母亲王玉芬都认为,就是宋涛给佟浩安排高强度工作累病的,而且,宋涛擅自签了放弃抢救声明,导致佟浩没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于是,佟小亮、王玉芬直接将宋涛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1、佟小亮、王玉芬认为,宋涛让佟浩从事高强度工作,是佟浩死亡的重要原因。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佟浩的死亡原因经过鉴定,为急性白血病并发颅内多发出血,属于自身疾病导致死亡的。
本案中,佟小亮、王玉芬要证明佟浩死亡与合伙人宋涛提供的劳务有直接关系。
比如,工作日志,加班记录,医生证明,来确认佟浩真的做了高强度工作,而且,这样高强度工作导致了佟浩健康状况出现恶化。
然而,本案中,法院认为,佟小亮、王玉芬提供的证据难以证明这一点。
2、宋涛作为佟浩的同事,在佟浩哥哥授权的情况下签字,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第1005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宋涛发现佟浩摔倒后,及时将他送往医院,在无法联系到佟小亮和王玉芬的情况下,与其哥哥沟通,获得授权后签署了放弃抢救声明。
宋涛在紧急情况下,自愿对佟浩实施救助义务,及时将佟浩送医,并联系其亲属,已经尽到合理的救助义务。
3、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认为,佟浩在外地出差时就觉得身体不舒服,不过,他没有及时治疗。
而且,法医鉴定佟浩是因为急性白血病并发颅内多发出血死亡,系自身疾病导致。
宋涛及时送佟浩到医院抢救,因为联系不上佟小亮、王玉芬,就打电话给佟浩哥哥,获得授权后才在放弃抢救声明和拒绝尸检确认书上签字。
法院认为,宋涛已经尽到了及时、合理的救助义务,另外也没有证据证明佟浩发病是因为高强度工作导致。
所以,宋涛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佟小亮、王玉芬的诉求。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
终于看到明白法官,没判个百分之几的责任!
这个法官判的[点赞]
那个妻子,儿子去哪里鬼混?电话也不接,,有责任都是他们两个人的责任
娘俩个电话都不接,谁知道在哪干啥呢,可能巴不得当事人早死,正好还可以讹一笔,还好遇到个明白的法官
就要这样的法院法官,不然以后谁去救人,为这样的好法官点赞
他哥是谁哥?随便放弃抢救兄弟,是亲兄弟吗?这当哥的放弃救兄弟前可联系过其妻小?
正叉
签字之前先报个警,哥哥又不是直系亲属,授权没效力
这位爷活得也是累~ 生前为了家做牛做马,身后还被他们当做讹钱道具…… 逝者安息 [祈祷][祈祷][祈祷]
如果宋涛起诉同事的老婆与兄弟诬告,绝对双手赞同! 也建议宋涛起诉它门,为做好事反被诬陷的人起个反诉的榜样,让受了帮助却恩将仇报的不义小人承受严惩的后果!
打电话联系不上不知道什么鬼,紧急情况下他哥哥做决定也无可厚非,死者的老婆也够差劲儿的
出了事妻儿联系不上,亲哥干脆利落的授权放弃一切抢救。然后人死了妻儿又来发死人财。啧啧,做人混到这地步上他不死也是没天理了。
这家人应该是谋划好的,一切都让别人签字,然后好捞钱!
通过这个亦真亦假的新闻得出的总结教训就是:就是跟你叫爹、叫祖宗都不要替他人签字,适用于世界上的任何事情、情况。
送医,联系亲属,做的已经够了。不应代他签字,让他亲属自己去和医院说。和他非亲,这些责担不起,也不该担。
他哥哥算那根葱?说不定他哥哥巴望他死,独吞将来的遗产呢?
连系不到老婆儿子?什么家人?简直难以置信
不做好人是对的
这编的傻叉文章,他哥哥有什么权利终止弟弟的抢救?宋涛想去吃牢饭听他哥哥的话终止抢救。法官还敢判无责任,法盲加脑残。就算他老婆和儿子在有能力抢救的情况下终止抢救,都会受到法律的追责。除非医院认为可以放弃治疗,谁敢。
结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多管闲事,惹火烧身!另外,应该反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净瞎扯,我同事他爸自己在家半夜难受,他打了120,让亲叔叔陪着,带着老婆孩子往回赶,一个小时路程三十多分钟就到了,半路接医院电话,你是xxx身份证xxx与xxx身份证号xxx是父子关系对吗,现在授权xxx身份证xxx代为签字,一切后果自负,确认了好几遍,一个小手术都这样 还同事代签,电视剧看多了吧。话说他哥不会是和弟媳不清白吧
这样好的法官很少了,给法官点赞,希望一直保持良心,一直正直,坚持公平公正,希望升职,让法律的公平公正扩大范围!
就想问问他哥,为啥宁愿他弟死,也不做有创抢救是啥意思?
想狠狠讹一笔钱,没想到失算了,好在也不用付出什么代价?下次有机会还得不要脸的继续讹,万一赢了岂不爽歪歪。
游手好闲,死有余辜,,,,,,,,,
应该告他哥而不是告同事!
哥哥授权同事签字,放弃有效治疗?医院是傻子开的?
支持法院判决!
头回听说工作劳累会得白血病,死者家属是不放过任何一个薅羊毛的机会啊
能联系上哥哥,联系不上妻儿?胡编乱造
这次讹钱没有成功,下次一定努力!加油💪
奶奶滴要是我装做不知道犯病!碰见这种家属的不如让这男人自己死了,啥事没有。
捏一把汗。。。
终于有明白法官了
现在的社会,还有这么长时间联系不上的事情吗?也不是老太太
说不定死者发病时打过电话给其妻儿,然后他们故意关机
人心真险恶
给法官点大大的赞,拒绝和稀泥![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过程应该录音的,不然遇上个南京的法官就麻烦了
好法官!可推荐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只有一种解释,他们家人都已经知道他得白血病了。
这种情况下抢救已经没意义,在法制国家医生都有权力放弃抢救!
明白法官
英明神武法官[点赞][点赞][点赞]
这家人的亲情呢?
妻子加上儿子俩个人的电话不接,什么情况?可能就是想着赔偿吧?
就说有他哥哥那个录音吗?要是没有录音的话,我估计也够悬。
你这扯的跟专家教授呢!他什么病?他哥哥给他做的了主
终于有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官
很多人故意不接电话的,但是,他哥是什么牛鬼蛇神??亲弟放弃一切手段治疗???
好人难做!应该起诉那对母子并进行索赔。
哥哥竟然放弃抢救?这是多么希望他弟弟死啊!真是冷血的人啊!
会不会哥哥跟弟媳有点啥事
好法官好律师好法院[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哥哥跟弟媳一伙的,做套讹钱
这个法官是个人,那个判赔半夜入私人房间凶手的法官不是人
真不容易,能明白的判决。
这个法官肯定是正规政法学院毕业的,吃透了法律的精髓,这样的法官一定会一生平安。
好像应该判定支付给宋涛因参与抢救一点报酬!
元芳,你怎么看?
这个哥哥和弟弟有仇吧?为什么随便授权放弃治疗?妻子儿子死哪去了?活着联系不上,死了都出来了。。
法官还有一点判丢了,这母子俩人明知男子有病还把自己处于封闭状态联系不上,影响男子抢救时间,当误工友上班,需要对工友给予金钱补助。
终于讹诈没得逞
都知亲人是白血病,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