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和女友分手后,只身一人回到老家,娶妻生下一儿一女,生活幸福美满。曾想12年之后,该小伙竟被一名12岁女孩告上法院,小伙一头雾水,根本不认识眼前的女孩和女,不料,女孩母亲竟是男子多年前的女友,这个孩子正是二人的孩子,前女友向其索要孩子抚养费,男子:“我也有家庭,有孩子,你凭什么擅自生下孩子!”法院这样判了!
王强和丽丽相识于2012年,年轻气盛的他们在确定恋爱关系后,丽丽不顾家人劝阻离开生活多年的地方,前往上海打工。
上海是人们心中的大城市,但是对于从外地来,没有过多文化水平的他们来说,却难以立足,有时候甚至连一顿热乎饭都吃不上。
时间一久,丽丽对于二人的未来陷入了迷茫,尤其是当听到王强说:“丽丽,我们一起回我回我老家四川吧,等到时候再把婚事定下来,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丽丽心中没有半分喜悦,满是忧愁,二人在上海生活少说也有4个月左右,丽丽也彻底看清了王强,没有责任心,爱抱怨,经常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就算结婚也有迟早离的一天。
所以,在王强再次提出回老家的时候,丽丽没有去,并提出了分手。
二人就这么不欢而散,然而,令丽丽没有想到的是,在二人分手两个月后,丽丽再一次体检中竟然检查出了怀孕。
看着手中的检查报告,丽丽失了神,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很是慌张,要是被父母知道一定觉得自己丢人现眼,无奈之下只能再次拨打王强的电话。
可是,这一次打却听到的只有您拨打的电话为空号,在那一刻,丽丽才明白,不是自己不爱王强,而是王强早就不爱自己,回老家不过是甩掉自己的借口罢了。
其实,丽丽想的并没有错,因为王强并没有老老实实回四川老家,而是去了其他城市继续打工,并且还认识了其他女生。
最重要的是,他遇到了携手一生的女生,并且没多久就结婚了,先后生下一儿一女,生活很是幸福美满,奈何这些丽丽都不知晓。
在反观丽丽,未婚先孕的事情被父母知道后满是责骂,甚至为了保住肚中的孩子不惜和家里人闹掰,整整12年孩子都是由她一人抚养。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2年到2024年,丽丽从未放弃过寻找王强。
可是,12年过去早已物是人非,丽丽带着女儿在街头闲逛时,女儿开心的朝着一处看去,手不断指着一处大声喊道:”妈妈,那是爸爸!”
丽丽听到时以为又是女儿认错了人,可当她抬头向远处时,心不由的咯噔一下,竟然真的是王强,只不过他的身边却有其他人。
毋庸置疑,王强离开丽丽后,过的真的很好,反而受伤的只有丽丽,气不过的丽丽直接带着女儿找到王强,但并不是让王强认下孩子,而是索要这么多年孩子的抚养费!
王强看到猛然出现的丽丽很是诧异,甚至有些惊恐,眼神不断躲闪,这何尝不是心虚的表现。
可当丽丽说眼前12岁的女孩是他的时候,王强先是震惊后来满是嘲讽:“你说是我女儿就是我女儿,指不定是谁的孩子呢,凭什么问我要抚养费,再者说就算是我的孩子,当年我们俩已经分手,凭什么你要擅作主张留下孩子,我现在已经有家庭有孩子,哪一样不要钱!”
说完这话,王强直接走人,就和当年从上海回四川一样决绝,没有回过一次头。
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站在法院审理场时,原告位置上站着的竟是王强和丽丽12岁的女儿。
别看她只有12岁,但是心智却比同龄孩子成熟很多,在听到王强那样说,母亲虚弱的坐在地上时,她就知道了一切,她必须保护母亲。
在法院上,法官对于王强说没有积蓄以及有自己的家庭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一事进行驳回,并且有亲子鉴定证明眼前12岁女儿确实是王强的孩子,他自然应该承担起给抚养费的责任,也算是对孩子这么多年的补偿。
最终判决王强一次性支付清前12年的抚养费115000元,12岁往后则是每个月给1500元抚养费,直到女儿成年。
对此你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2024年11月29日男子不知前女友分手后生下孩子,12年后突然被女儿起诉支付抚养费》)
飞来横祸
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