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乌鲁木齐,男子参加公司领导组织的团建活动,期间喝了500ml白酒,之后男子不省人事,无法站立,领导见状,安排6个同事把男子送回家,到家后,男子妻子要求同事将男子送医,谁料男子送医后不治身亡,家属气不过,把公司、公司领导和6名同事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损失120万元,最终,法院却这么判。 (信息来源,环球网) 夏日的午后,烈日炙烤着乌鲁木齐的大地,一辆白色商务车缓缓驶入,城郊的一家农家乐,伴随着车门的打开,一群穿着统一制服的公司员工鱼贯而出。他们的领导李杨走在最前面,手里提着几箱啤酒和两瓶白酒,一脸轻松地指挥着大家,把东西搬进场地。 餐桌已经布置妥当,酒水、饮料、各类小吃一应俱全。为了缓解团队最近的工作压力,李杨决定组织这场团建,希望通过一次轻松的聚会,增强大家的凝聚力。 王建是团队中的老员工,年近四十,性格憨厚,为人处世中规中矩,但酒量却一向惊人。他一到场便被同事们簇拥着坐下,不停地有人递酒、敬酒,气氛逐渐高涨。 不知是谁先起的头,一声“王哥,一口闷!”引得众人鼓掌叫好。王建爽快地拿起一瓶500ml的白酒,说了一句“今天就陪大家好好喝一场!”随着“咕咚咕咚”的酒水下肚,现场爆发出一阵欢呼。 然而,不到一个小时,王建的脸色已明显泛红,身体也开始摇摇晃晃。同桌的小张试图劝阻他再少喝点,但王建却摆摆手:“没事,咱们今天高兴!”李杨见状,哈哈大笑着说:“王建,行啊你,不愧是公司的老大哥!不过量力而行,别喝太多了。”尽管如此,大家还是陆续给他满上了几杯。 傍晚时分,王建已经完全无法站立,整个人瘫软在椅子上,双眼紧闭,呼吸沉重。同事们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对,纷纷议论:“送他回去吧。”“要不要叫救护车?”李杨当机立断,安排六名男同事将王建抬上车,并嘱咐他们直接送到他家,让家人照顾。 到家后,王建的妻子李梅一见门口的动静,立刻冲了出来。她看到丈夫瘫软如泥,被几个人搀扶着下车,脸色瞬间变了:“怎么喝成这样?!他本来身体就不好,为什么不早点送医院?”同事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个人小声解释道:“李总说送家里会更好……” 李梅不再多说,转身迅速拨打了120。救护车赶到时,王建的呼吸已经变得微弱,医护人员当场判断他的情况非常危险,立刻进行急救。然而,最终王建还是没能挺过来,到了医院后被宣布死亡。 医院的死亡证明上写着:“异物窒息导致心跳呼吸骤停。”李梅几乎崩溃,她无法接受丈夫的离世,更无法原谅公司和那些同事的“推卸责任”。她决定诉诸法律,要求公司、李杨以及那六名送人同事共同赔偿120万元。 案件很快进入法律程序。庭审现场,王建的家属情绪激动,反复指责公司管理不当,和同事们的不负责任。李梅声泪俱下地控诉:“他是去参加公司的团建活动,却因为过量饮酒被送回家,为什么没人提前采取措施?为什么没人早点送医?这不是谋杀又是什么?” 李杨则在法庭上辩解:“我们当时确实没有强迫王建喝酒,整个活动只是普通的聚餐,大家都是自愿喝酒的。王建的酒量一向很好,没想到这次会出问题。而且我们第一时间安排人把他送回家,尽到了我们的责任。” 律师们围绕是否有“劝酒行为”和“救助义务”,展开了激烈争辩。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聚餐和共同饮酒是正常的人际交往行为,并不违法。同饮者虽然没有强行劝酒,但当醉酒者出现明显危险时,负有合理的救助义务。李杨和同事们未及时将王建送医,履行救助义务不完全适当,构成一定的过失。但法院同时指出,王建的死亡主要原因是自身饮酒过量,救助不力仅是间接原因。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李杨以及六名同事,共同赔偿合理费用9万余元。这一结果虽未完全满足家属的诉求,但也明确了共同饮酒中各方的法律责任。 这个案件提醒我们,任何聚会和团建活动中,酒水虽能助兴,但饮酒的分寸却是生死攸关。尤其是组织者和同饮者,当醉酒者出现身体不适时,及时送医是最基本的救助义务,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追责,更可能是一生难以释怀的心结。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2021年7月,乌鲁木齐,男子参加公司领导组织的团建活动,期间喝了500ml白酒
兰亭说事
2024-11-30 2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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