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内蒙古,四名男子看视频时,看到女主播长得好看,心生邪念。几人约女主播出来开房,女主播开价1000元,四人各自拿出250元,依次与她发生了关系。哪知道事后女主播感觉自己大亏,于是报警称被侵犯,可四人硬说是嫖娼。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930老友记) 某晚,烧烤摊前,烟雾缭绕,赵刚、孙强、李华和周明四人围坐一团。 啤酒瓶碰得叮当响,笑声此起彼伏,可他们所谈内容却很不正经。 “你们快看,这个女主播,好漂亮哟!” 赵刚捧着手机,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上面正是王瑶直播的画面,眼神里满是坏水。 “听说她不光搞直播,还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呢。”孙强跟着搭腔,脸上的笑容透着猥琐。 赵刚一听,脑子一转,猛地一拍桌子说道:“咱们四个,每人出 250 块,把她约出来,咋样?” 李华有点迟疑:“四个人,她能同意?” 赵刚阴恻恻地一笑:“黑灯瞎火的,她能分得清?” 这个提议瞬间得到了其余三人的响应,四人相互对视,目光中尽是贪婪与兴奋。 随后,赵刚主动添加了王瑶的微信,说了一堆甜言蜜语,提出给 1000 元与她共度一晚。 王瑶起初不太乐意,可最终还是被金钱诱惑,答应了见面。 他们约定好了时间和地点,四个人还特意收拾了一番,就在常去的烧烤摊等待。 王瑶现身了,身着紧身裙,身材婀娜多姿,让这四个人看得心潮澎湃。 “来,王瑶,先喝几杯,联络联络感情。”赵刚举起酒杯劝酒,其他人也跟着起哄。 王瑶起初还有所戒备,可耐不住四个人不停地劝酒,很快就有了醉意。见时机差不多了,赵刚便带着王瑶离开。 回到赵刚的住处,赵刚迫不及待地和王瑶发生了关系。完事之后,他借口上厕所,悄悄出去示意其他人进来。 孙强第一个走进房间,王瑶此时有些迷糊,没有察觉异常。 可当李华准备进去时,王瑶突然清醒,她察觉到不对,赶紧打开灯。 “你们……你们干什么?”王瑶吓得声音发颤。 李华冷笑一声:“哼,钱都收了,还想反悔?” 周明也跟着说:“对,我们付了钱,你就得依着我们。” 王瑶想要反抗,可又惧怕这四个男人做出更过分的事,只能默默忍受。 事后,王瑶越想越委屈,觉得自己遭受了极大的侮辱,又气又怕之下,选择了报警。 很快,赵刚他们四个被警方抓获,并被送上法庭。可这四个人坚称自己是嫖娼,并非犯罪。 1. 赵刚他们四个认为,他们和王瑶事先谈妥,并且付了钱,不算犯罪。 他们在法庭上表示,赵刚在网上和王瑶约定好地点,还谈妥了 1000 元的事。 对于检察院指控他们强奸,四个人都说,发生关系时王瑶是自愿的,没有反抗,所以只是违法行为。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67 条,他们应该被拘留 10 至 15 天,再缴纳罚款,不应认定为犯罪。 2. 检察院却指出,他们的行为违背了王瑶的意愿,构成犯罪。 检察院认为,赵刚和王瑶谈好的交易,发生关系属于违法。 但是孙强趁着夜色,欺骗王瑶并与她发生关系,违背了王瑶的意愿,构成犯罪。 李华和周明在王瑶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依旧强行发生关系,同样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孙强、李华和周明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判处 3 至 10 年有期徒刑,赵刚作为帮凶,也要承担责任。 3. 那法院如何判决呢?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孙强、李华和周明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关系,构成犯罪。 赵刚最初的行为虽只是违法,但为三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属于从犯。 根据《刑法》第 27 条,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所以赵刚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最终,法院判处孙强、李华和周明有期徒刑 4 年,赵刚有期徒刑 2 年,王瑶也被拘留 15 天。 (文中均为化名) 对此,大家想说什么?
女主播就1千块?。。。。平价哦。。。。。[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什么女主播,这么廉价,直播没人那种吧。
什么主播这么便宜,洗脚城找个技师都不止1000
主播1000元四人上,造假水平实在太次了[敲打]
卧槽……有此等好事?
没收做案工具
叼,差点信了,果断划过!
胡编乱造,四人才一千,全国也没这个价
所以什么事儿都是先下手为强,后边三个是轮奸罪[哭笑不得]
这几个人都是蠢货,极其愚蠢。
如今竞争这么激烈?感谢主播把价格打了下来[作揖]
这主播真便宜[裂开]
4个脑残,直接说明就是4个人依次来 就行了。
真的不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