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拒执罪”司法解释将于下个月1号,也就是12月1日开始实施,这里有8个要点需

冠炫日常生活 2024-11-27 19:10:01

新的“拒执罪”司法解释将于下个月1号,也就是12月1日开始实施,这里有8个要点需要关注: 这次的解释由原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单独作出,变为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也就是所谓的“两高”解释,这使得解释的权威性更强,指导性和实用性也得到了提升。 新增了一些行为被列入刑事处罚范围,比如放弃债权、放弃担保、故意拖延、虚假和解以及恶意减少财产等行为。 对于一般的抗拒执行行为,规定了先进行罚款或拘留这样的行政处罚措施,只有在这些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刑事处罚。特别是如果违反了人身保护令,并导致对方受到轻微伤害,也会被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而面临刑事处罚。 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虚假公证的行为,其法定刑罚从轻到重分为两个等级,其中较重的一级是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起步。 在诉讼程序正式开始之后(即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之后),如果有隐藏或转移财产的行为,将可能构成犯罪。不过,如果这些行为是在诉讼即将开始前实施的,则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这里存在一定的法律漏洞。 案外人,比如个人或律师,如果与被执行人串通或提供帮助,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明确指出,在提起公诉之前,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义务,可以不予起诉;而在判决前履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但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没有立案或不追究责任,当事人可以自己向法院提起个人刑事诉讼。 素材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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