骇人听闻!男孩15岁时,因为抑郁症被关进豫章书院,还被脱光衣服、戴上手铐关进小黑屋。出来后,男孩对父母失去了信任,总是偷偷带着一把刀,害怕自己被再次送进豫章书院。无独有偶,还有多个孩子和家长讲述了他们在特训学校的非人遭遇,简直惨不忍睹。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网传视频显示,男孩贝贝,给记者讲述着他的悲痛经理。
15岁之前,他和其他孩子一样,有着无忧无虑的童年和青春,但自从得了抑郁症,一切都变了。
贝贝父母很着急,听说有个特训学校能帮忙改掉这个坏毛病,就把他送进了豫章书院。
可谁知道,那所学校简直就是人间地狱,进去的第一晚,贝贝就被脱光了衣服,关在一个漆黑的小黑屋里,只有无尽的黑暗和恐惧。贝贝的手被铐着,一动也不能动。就这样,他在小黑屋里度过了整整7天,感觉像是被世界遗忘了。
当他后来终于被放出来时,已经变得不再是原来的自己了。他开始每天都带着一把刀,不是为了伤害别人,而是为了保护自己。他不再信任任何人,尤其是他的父母,生怕哪天他们又会把他送回那个可怕的地方。
后来,贝贝遇到了其他6个也去过那所特训学校的孩子。他们彼此倾诉,发现大家都有着相似的经历,组成了一个联盟,决定要曝光这些黑暗的特训学校。
联盟的发起人女孩儿秦麦,她在一流高校读书,还是个学霸。她因为不喜欢父母给她选的专业,想退学重考。结果,她也因为不听话,被父母送进了特训学校。
秦麦记得2023年3月31日那天,她的手机被抢,还被拖行了100多米,最后直接被车拉到了河南。
曾经两次高考都考了600多分的学霸,如今也是走不出那段阴影。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的特训学校的案例,有的男孩在特训学校遭到教官的强制猥亵,只要稍微不听话,就会遭到殴打或者虐待,真的是惨不忍睹。
大家应该还记得,今年8月26日,男子王先生接到特训学校的电话通知,说他14岁的女儿训练时晕倒,送医后抢救一个月,最终不治身亡。
我们不否认,能够送去特训学校的都是一些“不听话”的孩子,父母希望他们能够变得懂事听话,却不知道,孩子在特训学校里面遭遇了什么非人的折磨。
现在是法治社会,就算罪犯也有人身权益,也不会被虐待,这些孩子只是太调皮,或者心理抑郁,就被这样对待,结果只能是激化矛盾,让孩子走上极端。
对于这样的情况,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贝贝和秦麦等人被父母送进特训学校,看得出来,他们的父母完全没有尽到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孩子有听话懂事的,也有调皮顽劣的,不管孩子怎么样,作为父母,都应该好好教育引导。
养不教,父之过,没有不成器的孩子,只有不会教育的父母,贝贝为什么抑郁,和父母的教育管理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孩子抑郁了,父母不好好陪伴,不积极给治疗,只一味的想要孩子听话,最终把贝贝送进特训学校,真的枉为父母。
2、特训学校更是无法无天,在法治社会干着非法的勾当。
《刑法》第238条规定: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贝贝父母把他送到特训学校是为了更好的学习,培养良好的性格,而不是让孩子去受折磨。
特训学校直接把他关进小黑屋7天,还戴上手铐,这已经属于非法拘禁,属于犯罪行为。
人身自由不可侵犯,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依法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限制人身自由。
因此,学校和教官恐怕要面临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
3、秦麦遭到故意伤害,要是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学校和教官很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按照故意伤害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只要伤害后果达到轻伤以上,那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秦麦被这么伤害,有没有达到轻伤后果,我们不得而知,但这只是冰山一角,由此可见,特训学校的行为肯定是构成犯罪的。
至于强制猥亵,这也是犯罪,也应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学校不是法外地,只要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相信终究会得到法律的制裁,正义迟早会到来。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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