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携90多岁的母亲多次入住不同高档星级酒店养老,结果遭到多家酒店的拉黑。在男子的母亲离世后,男子打算将这些酒店一一告上法院,他认为酒店拉黑自己,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不说,更是让自己背上了不孝的名声,他无法接受。网友:酒店不是养老院。 (来源:大皖新闻) 周先生与90多岁的母亲相依为命,二人一直住在一处老楼中。那个老楼很小,也没有电梯,所以很不方便。自从母亲的腿受伤后,周先生就带着母亲去了嘉兴的一处公寓养老。 可谁曾想,母亲在公寓中竟然遭到一名醉汉的殴打。周先生一怒之下就给母亲办理了出院,之后便开始住酒店了。 周先生觉得,酒店的环境比较安静,且每天都能有服务员来打扫卫生,至于吃的方面,周先生会自己给母亲烧好饭菜带过来,或者点外卖。 自从有了酒店养老的想法,周先生便与A酒店协商长期居住,但在此期间,周先生意外发现A酒店有非法集资的情况,于是就把酒店给举报了,税务局还给周先生发了200多元的奖金以示表扬。 之后,周先生重新找了家B酒店,并与B酒店签订了13个月的合同,可谁知今年5月份,B酒店公然违约,不同意要周先生的费用,并要求周先生带着母亲搬离。 周先生先后辗转换了3家酒店,但这些酒店都不同意周先生再次入住。无奈之下,周先生只得将母亲重新安置。 可能因为经常搬家,导致周先生的母亲情绪十分低落,这对周先生母亲的病情十分不利。今年10月份,周先生的母亲不幸离世。 在为母亲办理完后事后,周先生大概算了下,这两年多来光住酒店就花了40万元。 目前,周先生认为酒店的拒绝入住,不仅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更是破坏了“孝子”的好名声,所以周先生要求涉事的三家酒店作出1000元赔偿。 1、酒店是否有权拒绝为周先生办理入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由此可见,酒店是可以拒绝为客人服务的,客人不得强迫酒店为其服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酒店不能基于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宗教歧视等,拒绝为客人办理入住。 本事件中,周先生与B酒店本就签订了长期入住合同,但酒店突然不收周先生的钱,也不同意为周先生的母亲办理入住,这属于违约行为。 因此,B酒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其他两个酒店,因为没有签订协议,所以可以拒绝为周先生的母亲办理入住。 2、酒店不是养老院,提供不了养老服务。 其实这话并没有错,酒店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住宿,有些酒店会提供按摩、水浴、自助餐等,但这些其实都是附带的,主营业务还是住宿。 既然酒店提供的是住宿,那周先生带着母亲来入住这确实没有问题,但酒店毕竟没有养老服务,所以在养老方面可能存在欠缺。 不仅如此,周先生的母亲毕竟已经90多岁了,如果长期居住在酒店,势必会增加酒店的风险,万一摔了、磕碰了找酒店索赔,那酒店到时候有理也说不清。 因此,周先生如果要为母亲养老,可以选择去养老院,而不要去刁难酒店。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周先生的母亲在酒店房间去世,那不管是自然死亡还是病死,对酒店的生意肯定会造成极大影响。 最后,有网友表示,2年光住酒店就花了40多万元,租个电梯房不是更好,再请个保姆也没有这么贵。 还有网友表示,这男的孝顺母亲没话说,但他不该把孝顺母亲的义务,强加到别人的头上,可现在他就觉得酒店也应该和他一起孝顺他的母亲,这是道德绑架!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