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在男友认购新房后,因为房产证上份额分配问题,和男友产生了争执,并悄悄向房地产公司申请退房退款,让房地产公司把1170万购房款汇到她的账上。之后女子当起了老赖,将这笔钱取现,藏匿了起来,即便法院拟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女子仍旧吃了秤砣铁了心,不肯归还借款,最后男友不得不让步! (来源:看看新闻) 收到银行卡到账1170万的信息后,张知薇迷失了,此刻的她已然忘了和朱某的爱情,忘曾经了山盟海誓,也忘了他们两人尚未满一周岁的孩子。 在张知薇(化名)看来,有了这一千多万,她可以独自将孩子抚养成人,也可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而不是一定要和朱某在一起。 张知薇曾在杭州某大学任职,人长得漂亮,气质还很好,受到很多学生的喜爱,在这种情况下,张知薇选择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朱某。 两人确定关系后不久,张知薇就和朱某发生了关系,接着她经历了未婚先孕,给朱某生了一个儿子等事情。 或许是考虑到已经有了孩子,朱某在上海认筹了一套房子,准备先给张知薇和孩子一个家,然后才到民政局领结婚证。 谁也没想到,两人会因为房产证上份额分配问题发生了争执,而且各执己见,互不退让。 在朱某看来,这1170万的购房款都是他出的,他在房产证上写上张知薇的名字,已经算是天地良心了,可张知薇呢,贪得无厌。 张知薇不这样看,她只是要一半,并没有要求占有房子的全部份额,儿子都给他生了,现在却来计较这些。 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张知薇感到心灰意冷,她悄悄联系了房地产公司,申请退房退款,接着在朱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1170万购房款汇入她的账户。 朱某得知这一消息时,震惊不已。他无法相信,曾经深爱的女人竟然会做出如此背叛之事。两人关系彻底破裂,从此形同陌路(2021年)。 此时,双方的孩子还没满一岁。 1、朱某和张知薇打官司,两场官司都赢了。 朱某出钱买房子,准备在房子上加张知薇的名字,在法律上,是不是一种赠与行为? 是赠与行为,但朱某的这种赠与要分两方面看,第一,他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
双方分手后,因条件不成就,朱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购房款。 第二,房子没有买成,赠与合同没有成立,张知薇没有获得房产的份额。 不管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还是赠与合同没有成立,张知薇都无权获得这1170万的购房款。 因此,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均支持了朱某的诉讼请求,判令张知薇将1170万元的房款还给朱某。 2、张知薇将这笔钱取现,藏匿了起来,之后又和朱某达成了执行和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法院判决之后,原被告是可以就判决的金额进行和解的。
执行法官和朱某找到张知薇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朱某和张知薇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张知薇答应分两期支付750万元,了结这件事情。 但到了执行时间,张知薇爽约了。 后来执行法官通过司法协查,找到了张知薇的车,对其车辆进行了查封扣押。接着又找到了张知薇本人,对她进行了强制传唤。 戴上手铐的张知薇终于后悔了,狼狈不堪,她写下了悔过书,承认自己将钱存在她父亲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并承诺按照最新的和解协议,返还800万元。 对此,有网友感叹,800万,还拒不执行,一个悔过书就行了,不是有拒执罪吗?为什么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也有网友说,朱某也赚了,这房子是2021年时认购的,当时房价很高呀,现在有些区域房价可能降价几成了吧,虽然说只拿回了800万,少了370万元,但是儿子以后还可能会认祖归宗啊。
大学老师真牛逼,当老赖玩的真溜!![点赞][点赞]
捞女,生了孩子成了捞女的护身符了
好了,老发这些负面的东西,男的女的都不愿结婚了
退款不是原路返回的吗
男方没有刀吗?
最毒妇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