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患乳腺癌高危人群的定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
(1) 有明显的乳腺癌遗传倾向者,
主要判断内容如下:
①一级亲属有乳腺癌或卵巢癌史;
②二级亲属50岁前,患乳腺癌2人及以上:
③二级亲属50岁前,患卵巢癌2人及以上;
④ 至少1位一级亲属携带已知BRC41/2基因致病性遗传突变,或自身携带BRC41/2基因致病性遗传突变(需要行BRCA遗传检测的对象)。
(2) 既往有乳腺导管或小叶不典型增生
或小叶原位癌 (LCIs) 的患者。
(3)既往30岁前接受过胸部放疗。
(4)根据评估对象的年龄、种族、初潮年龄、初产年龄、个人乳腺疾病史、乳腺癌家族史和乳腺活检次数等多个风险因子,利用Gail模型进行罹患乳腺癌风险评估。如果受试者5年内发病风险≥1.67%,则被认为是高风险个体。
[绿色心形R]注:
一级亲属指母亲、女儿及姐妹;
二级亲属指姑、姨、祖母和外祖母。
以上摘自《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诊治指南与规范(2024年版)》(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肿瘤学分会乳腺肿瘤学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