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夫妻在某平台上下单购买了19万元的南极邮轮游,计划今年12月去南极玩,紧接着,夫妻俩向客服提交了结婚证。没想几个月后,客服告知这对夫妻,他们的床位被分开在两间房间,需要和陌生人拼床睡。网友:“男的估计开心了!” (来源:环球网) 朱秋英在读书的时候,就很爱旅行,也走过很多地方,和丈夫结婚后仍旧没有改变。两人一起留下了无数难忘的回忆,而他们的梦想是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去年双十一,朱秋英(化名)看到某平台上南极邮轮游只要19万元,十分心动,便和丈夫说起去南极的事情。 丈夫很高兴,让朱秋英订票,然而,因为支付限额的问题,朱秋英和丈夫分开下单,一人各付了一半。 之后朱秋英加了客服微信,和客服说了她和丈夫是同行的关系,或许是担心客服不相信,她还提交了结婚证。 让人没想到的是,今年10月,出行前的两个月,客服突然告诉朱秋英,她当时虽然定的是双人间,但她和丈夫的床位被分开在两间房间,并且需要和陌生人拼床睡。 朱秋英不认可,这是我和丈夫一起的旅行,你把我们分开,旅行的意义至少减少了一半。 朱秋英提出,我事先已经告知了你们,我们是一起的。 不料,客服竟回复说,当时你只说两人“一起”,没说“一起住”。 朱秋英是坐过邮轮的,当即表示:“国内的邮轮你只要是报一间,不可能同行人是分舱的。”并提出要换房。 然而客服拒绝了,理由是现在邮轮已经满员,无法调整。 朱秋英很生气,提出南极游气候恶劣且长达两周,如果夫妻要和陌生人拼房,他们就不想去了。 在法律上,朱秋英夫妇和邮轮所在公司成立的是旅游运输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是普通的运输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但邮轮合同不一样,如朱秋英所言,要在船上长达两周,在这种情况下,朱秋英提出他们夫妻两人住一间房,是合理的。 《民法典》第五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现在的问题是,要弄清楚朱秋英在提供了结婚证的情况下,说两人“一起”,是不是指“两人一起住”。 正常来说,分开支付又是一男一女,肯定就是不分在一间房。但在朱秋英在提供了结婚证的情况下,客服应该把情况了解清楚,异性一起报名,客服人员理应多问一句是夫妻吗?需要大床房吗? 笔者认为,朱秋英说的两人“一起”,应该理解为“两人一起住”。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具体到本案,朱秋英可以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解除邮轮旅行合同。 对此,有网友说,19万南极旅游,真是有钱,南极冰山,南极企鹅,一望无边的海洋,没有其他景色,19万元不值。 也有网友说,不一样的伴侣,不一样的旅程,不一样的感悟,不一样的风情。我觉得:男的估计开心的。 还有网友感叹,我们还在生存边上挣扎,在家里猥琐发育,人家都在考虑去南极打野了。同样是打王者荣耀,为啥差距这么大? 秋日生活打卡季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