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一女子看到自家祖宅被强拆,遂阻止包工头继续施工,包工头报警后,警方对女子拘留7日。女子不服,称拆迁行为不合法,阻止是寻求自力救济,为维护自身权益,女子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请求撤销行政处罚。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杜某因不满拆迁补偿款未谈妥,多次阻止施工单位在其祖宅上进行拆迁施工,最终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七日。然而,拘留期满后,杜某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却两度被法院驳回。 据了解,杜某在老家拥有一套祖宅,近年来一直面临拆迁。由于拆迁补偿款一直未谈妥,项目一直停滞不前。案发当日,杜某发现包工头竟然在自家的老宅子上施工,情绪激动的她立即对施工人员进行辱骂并阻止其正常施工。包工头认为自己的承包手续合法合规,杜某的行为属于无理取闹,于是报警处理。 警方到场后,对在场的所有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收集了现场视频、承包合同等证据。经过调查,警方认为杜某多次采用辱骂、阻碍等方式,阻止施工单位施工,其行为已扰乱单位秩序,且情节严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警方决定对杜某行政拘留七日。 然而,拘留期满后,杜某却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她认为,案涉项目并没有相关审批手续即施工,她多次报警但警方不予处理,无奈之下她只能采用最笨的办法阻止施工,这是寻求自力救济,所以不应该受到处罚。此外,她还指出,公安机关办案时限已超过30日,属于程序违法。 针对杜某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进行了深入审理。法院认为,如果杜某觉得包工头违法施工,完全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来主张权利,而不是在施工现场辱骂施工人员等方式违法阻止。同时,针对公安机关办案时限的问题,法院指出,一般的行政案件确实是要在30天内完结,但针对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本案中,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已经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延长30日,并得到审批同意,因此程序合法。 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杜某的诉讼请求。杜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同样驳回了她的上诉请求
拆迁补偿款没谈妥,意思是没签字咯,那你拆我房子算不算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