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有差等”是儒家伦理中基于小共同体本位产生的道德原则,也是儒家伦理的基本原则之

中南聊历史 2024-11-17 13:31:20

“爱有差等”是儒家伦理中基于小共同体本位产生的道德原则,也是儒家伦理的基本原则之一。这种原则将人的社会关系界定为一个彼此嵌套的同心圆,“君子”的认同秩序是自内向外层层展开的,圆心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共同体单位—家庭及其成员,而圆的最外圈则是与自我联系最为疏远的“外人”。“爱有差等”不承认爱的均等性和划一性,而是认为爱有轻重内外的分别,不可逾越界限。

儒家的一切伦理道德观念都按照“爱有差等”的逻辑推演,爱家人者不必爱外人,但爱外人而不爱家人者,对外人的爱也一定是虚伪的自欺欺人。

正所谓有小德者不必有大德,无小德者必无大德。五服不亲而心忧天下者易为盗,四邻不睦而胸怀苍生者必是贼,如果一个人行为下流卑劣,却又志存高远,请务必要远离他。

他们很欣赏也很认同“混乱是阶梯”,并且认为自己就是在混乱中拾阶而上的人,而你呢,我的朋友。

你可能就是他眼中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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