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挑战当父亲的底线!广东,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女孩,在学校被高年级的男生泼开水烫伤后,学校没有第一时间送孩子去医院,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时隔一个多月,女孩终于返校,万万没想到,竟然有人在女孩书包夹层里塞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还敢发你女儿追责视频,要让你全家不好过!”这是谁放的? (来源:椒点视频) 女孩被泼开水一事发生在9月29日,地点是韶关某镇的中心小学。 事发这天,在小学读一年级的女孩小丘,到直饮水机接水喝,一个高年级的男生看到,说是帮女孩拧开水盖。 紧接着,他就“不小心”把开水泼到了女孩身上。 正常来说,学校的直饮水机水温在40℃左右,可那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水温突然就高了。 这也导致女孩被开水烫伤,之后离校治疗一个多月。 关于男生“不小心”一事,公安机关是这样认定的,男生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因为李某未满14岁,不予行政处罚,责令李某的父母严加管教。 至于女孩医疗费、住院费和营养费等问题。 《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孩子侵害他人,法律无法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治安责任,但法律可以让未尽到责任的家长进行损害赔偿。 11月11日,因为恢复得不错,女孩终于回学校上课了,关于赔偿的问题,据说双方父母还在协商。 让人没想到的是,竟然有人在女孩书包夹层里塞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还敢发你女儿追责视频,要让你全家不好过!” 丘先生看到,气不打一处来,这太欺负人! 从字条的字迹看来,写这些话的人故意写得歪歪扭扭,让警方无法通过笔迹鉴定进行追查,但他们可能把事情想简单了,因为警方采集了纸上的指纹。 11日晚上,气愤不过的邱先生把视频发到了学校的微信群里,曝光了受到威胁的事情,然后发信息说: “这个事我不追究了,求那些躲在暗处的人放过我全家,有什么事冲我来,不要针对我爸我妈、不要针对我孩子。” 对此,有网友说这是校园霸凌的升级版。 这是错误的,这不是校园霸凌,公安机关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比校园霸凌更为恶劣。 在发法律上,父母负有教育、抚养子女的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如果因为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暂不讨论字条是谁留的,李某父母有尽到当父母的责任吗?读高年级的儿子泼一年级女孩,有脸吗? 最后,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希望可以早一点查出并公布留字条的人,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要让这件事演变成重大恶性事件。 #秋日生活打卡季#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这要是查不出来我是不信的
忍不住了
实在想不开就把泼开水的男孩捅死吧
這百分百能查出來,把指紋信息錄入公安係統,到時候他們要辦證要簽證,任何的指紋錄入都能揪出來………除非是個狠人
这还用查吗?这么明显了,这要是都说查不出来,你该下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