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末,孙传芳将施从滨处决后,让人在白布上用红字写上"新任安徽督办施从滨之头",暴尸三日。消息传到济南施家,举家震惊。女儿施谷兰当场立下血誓:此仇不报,我死不瞑目! 20岁的施谷兰得知父亲的死讯后悲痛欲绝。她在灵堂前连夜痛哭,泪水浸湿衣襟。 哀恸之后,巨大的悲伤化作熊熊的仇恨之火,从此在她心中燃烧。施谷兰发下毒誓,誓要手刃仇人,为父报仇。 施谷兰出身书香门第,自幼锦衣玉食。然而,父亲的死让这个娇弱女子一夜之间被迫长大,肩负起了复仇的重任。 她来到叔父施中诚面前,央求他帮忙报仇。施中诚曾当着先兄的灵柩,指天立誓为兄复仇。 然而,当施谷兰满怀希望来找他时,施中诚已经贪恋起高官厚禄的滋味,对侄女的请求惶恐不安,支支吾吾。 热血誓言,抵不过现实的险恶。施谷兰第一次将希望寄托在亲人身上,换来的却是无情的推脱。 命运之神又给施谷兰送来一线生机。她结识了施靖公,父亲的学生。 施靖公对她一见倾心,愿为她出生入死。年轻的施谷兰再次燃起希望,她嫁给施靖公,以复仇为誓,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可小家庭的琐事渐渐磨平了施靖公的热情。一个安逸的生活,让他对妻子执着的复仇之心感到厌倦。 他开始劝说妻子忘记仇恨,安心过日子。争吵声不绝于耳,施谷兰的内心越发苦闷。 终于,忍无可忍的她带着一双儿女离开了丈夫,重返故里。 绝望中,施谷兰来到父亲的坟前,泪洒黄土,以发鬓上的玉钗起誓:若我不能亲手为父报仇,就如这玉钗一般粉身碎骨! 从此,施谷兰改名为施剑翘,取剑之锐利,翘之高昂之意。 她也为两个儿子改名"佥刃""羽尧",二字合一,正是"剑翘",誓与孙传芳不共戴天。 施剑翘知道,想要刺杀孙传芳,她这副柔弱之躯是远远不够的。 三寸金莲,如何负担得起复仇的重任?于是她决心放脚,找来医生,忍着剜心的疼痛一寸寸拉直骨骼。 脚上的伤痛,比起父亲身首异处的惨状,又算得了什么?施剑翘重新站了起来,习武练功,为最后的决战做准备。 此时的孙传芳,早已不复当年意气风发。他在天津一间偏僻的居士林隐居,日日诵经,苦苦忏悔。然而,劫数不可避。 施剑翘女扮男装,混入居士林,伺机接近仇敌。凭借过人的机智,她摸清了孙传芳的一举一动,精心设计好行刺的时机。 1935年11月13日,阴霾沉沉。施剑翘在父亲灵前叩首,从容起身,身着素衣,将一柄上膛的手枪别在腰间,揣好早已准备的《告国人书》,不带一丝迟疑地朝佛堂走去。 佛堂内,诵经的声音此起彼伏。施剑翘屏住呼吸,一步步靠近孙传芳。 黑洞洞的枪口抵上了仇人的后脑,施剑翘再也抑制不住胸中的恨意,连开数枪,看着仇人如死狗般倒在血泊中,她的眼中终于有了笑意。 "我施剑翘今日手刃孙传芳,为父报仇!莫说我快意恩仇,此仇不报,我死不瞑目!" 施剑翘纵声长啸,在惊慌失措的人群中,昂然投案自首。 这一声呐喊,不仅是女儿血浓于水的深情,更是乱世中一股不屈的力量,震撼了每一个中国人。 施剑翘以命偿命,用十年光阴换来这血溅佛堂的一刻,完成了一个女儿神圣的使命。 法律最终以宽大处理了这桩私仇,将她判处7年,服刑11个月后便被特赦。 施剑翘用一己之力,完成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复仇大业。这种行为虽然有悖于法律,却合乎人之常情。 在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暴力也许是正义的唯一方式。犹如屈原所言:"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施剑翘以自己的方式伸张了正义,也在历史洪流中留下了一段佳话。半个多世纪过去,当人们回首往事,施剑翘的身影依旧令人动容。 父仇得报后,她远离尘嚣,在天津度过了余生,直至1990年与世长辞,享年86岁。 参考资料:人民网——《十年一剑——民国侠女施剑翘刺杀孙传芳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