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60岁大爷走在路上,他突然转身往回走,和后面一男子撞在一起,倒地骨折被

阿智通鉴 2024-11-06 18:06:52

山东青岛,60岁大爷走在路上,他突然转身往回走,和后面一男子撞在一起,倒地骨折被鉴定为10级伤残,大爷直接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赔188845.16元,男子觉得自己很冤,法官却认为,男子没保持安全距离,判决他赔偿70000元。网友:如果行人有安全的话,那么突然转身往回返是不是就是逆行?   山东青岛的街头,60岁的刘大爷正在悠闲地散步,忽然手机响了。电话那头传来妻子焦急的声音:“家里的水管漏水了,快点回来帮忙!”刘大爷心一紧,于是迅速转身,打算往家赶。可就在他匆匆转身的瞬间,身后的年轻男子王学义正低头看手机,完全没有料到刘大爷会突然折返,两人猝不及防地撞在一起。   刘大爷被撞得失去平衡,重重地倒在地上,疼得直吸气。后经医院诊断,他的右股骨胫骨发生创伤性骨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在医院疗养的刘大爷心情颇为复杂,他觉得自己这次遭了无妄之灾,但也意识到自己的伤情不轻,医疗费用不菲,还可能影响到以后的生活。经过一番思量,刘大爷决定向王学义提出赔偿。   然而,王学义却觉得自己无辜,认为这场意外是由于刘大爷突然转身造成的,他自己只是个“被动受害者”。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大,刘大爷最终选择将王学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88845.16元,理由是王学义未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了这场事故。   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刘大爷和王学义各执一词。刘大爷一方坚称自己转身的行为属于紧急情况,不得不为之,而王学义当时应该保持合理的安全距离,这样即使自己突然转身,也不会发生碰撞。   刘大爷的律师进一步补充道:“在公共场所行走,保持安全距离是基本的安全原则,尤其是在老年人身后行走时,更应提高警惕。”刘大爷希望通过这次诉讼,不仅能获得应有的赔偿,还能够提高社会上行人之间的安全意识。   王学义则感到极为委屈。他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只是正常走路,按照常理,并没有料到前方的行人会突然转身。而且,刘大爷当时转身并未发出任何警示或提醒,让他完全没有反应时间。他的代理律师也指出,行人在公共场所行走时的突然转身行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王学义一方认为,刘大爷自己应该为此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将责任完全推给他。   法官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并安排了调解。经过现场模拟、目击证人证词以及事故发生的地点监控录像的分析,法官发现,这起事故确实是由刘大爷突然转身引发的,而王学义由于当时低头看手机,未能及时发现前方的变故,没有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在法律层面上,法官认为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   法官在裁决中指出,刘大爷的突然转身行为确实引发了事故,属于事故的直接原因;但同时,王学义在公共场合未能保持应有的注意力,并未采取预防性措施,存在一定的责任。   他强调:“在公共场所行走,不仅需要保持合理的距离,还需要随时关注前方路况,尤其是在人流密集的场合,避免低头玩手机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最终,法院裁定王学义需赔偿刘大爷70000元。   裁决一出,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许多网友对判决结果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法官的判决合情合理,双方确实都有责任,赔偿金额适中;也有人为王学义抱不平,认为刘大爷的突然转身行为才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如果所有人都需要为他人的突发行为买单,那么在街上行走时,是否也需要与行人保持“安全距离”呢?   更有网友提出,如果行人需要保持安全距离,那么突然转身是否可以视作一种“逆行”行为呢?毕竟在道路交通中,逆行是明确禁止的,而在公共人行道上,行人是否也需要遵循类似的规则呢?这些争议无形中引发了人们对公共场合安全行为的重新思考。   从这起案件来看,行人在公共场合如何行为、如何保证他人的安全成了一个值得关注的议题。现代社会,许多人在行走时习惯性低头使用手机,忽略了周围的环境,这种行为无疑增加了意外发生的风险。若每个人在公共场合都能增强安全意识,或许许多类似的事故就能得到避免。   信息源:齐鲁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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