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大,懂得不少!湖北武汉,14岁女孩在KTV陪酒,与3名男子连饮10瓶啤酒后,又被约出去吃宵夜。期间又被对方灌了5瓶劲酒,共赚取2500元。女孩次日醒来浑身难受,经医院诊断为急性酒精中毒,另发现女孩会阴处有外伤。住院25天后,女孩将相关人员告上法庭,索赔46万元。法院审理后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刘菲菲14岁,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辍学了。后经同学的介绍,应聘至一家KTV,主要工作就是陪酒,从中提取抽成。
事发当天,刘菲菲接待了三名男子。为了能多赚一些抽成,刘菲菲不断的向他们推销酒水。可是这三名男子很明显是“常客”,他们提出,让刘菲菲陪着喝才行。
期间,四人一共喝了几十瓶啤酒,仅刘菲菲一人,就喝了10瓶啤酒。此时的刘菲菲,已经有些醉意。
刘菲菲的豪爽也获得了三名男子的认可,在KTV喝到凌晨一点多时,三名男子又邀请刘菲菲出去吃宵夜,刘菲菲欣然应邀。
在吃宵夜时,其中一名男子提出,只要是刘菲菲喝一瓶劲酒,就给她转账500块,并问刘菲菲还能不能喝?
刘菲菲表示自己还能喝,于是又接连喝了5瓶劲酒。男子按照约定,转给刘菲菲2500元。之后,刘菲菲因醉酒不省人事。
次日醒来,刘菲菲状态极差,并伴有呕吐、下体痛,于是拨打急救电话。后经医院诊断为:急性酒精中毒、肾功能不全、会阴部外伤、代谢性酸中毒等病症。
在医院住了25天后,刘菲菲一纸诉状将3名男子以及KTV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46万,并提出以下理由:
经司法鉴定,刘菲菲构成七级伤残,住院治疗25天,后续还需配合治疗,已经被侵犯了健康权。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案中,共同饮酒的3名男子,强行对刘菲菲进行灌酒,主观上存在恶意,并造成刘菲菲健康权受到侵犯,刘菲菲有权提出赔偿。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该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KTV作为用人单位,在刘菲菲被带走吃宵夜时,没有尽到提醒、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三名男子辩称:
刘菲菲是陪酒人员,对于她的真实年龄并不知情。且在饮酒之前,已经询问刘菲菲是否能够饮酒。饮酒后,也按照约定向刘菲菲支付费用。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案中,双方饮酒均为自愿,并没有任何强迫。如果赔偿刘菲菲的损失,对三人来说有失公平。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刘菲菲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是理应知道饮酒的危害,故自身存在过错,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时查明,在刘菲菲醉酒之后,已经伴有呕吐、头疼等症状。可是三名男子并没有及时将刘菲菲送到医院,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经核查,刘菲菲产生门诊医疗费2,505元、住院医疗费124003元,后续医疗费用6000元。
综上法院判决,刘菲菲承担20%责任,KTV老板雇佣未成年人,承担30%责任,三名男子承担50%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
雇佣末成年人才占30%?
7级伤残如何定的?
雇佣未成年人至少70%的责任,刘菲菲20%责任,三名男子10%的责任
14岁不成年,务工不合法,何来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