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做的没错!石家庄,一网约车司机在捡到乘客手机,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司机好心答应对方送手机的要求。然而,到地方后,男子却又要求将手机送上楼,扬言不送上来就投诉,没曾想司机一个举动,当场教他做人。 11月1日,据媒体报道,网约车司机李师傅(化名)跑完最后一单时,习惯性的检查了车子,突然发现后座椅上有一部手机,他立即意识到这是乘客不小心落下的。 随后果不其然,没多久的功夫,李师傅就接到了对方打来的电话:“你好,刚才我打你车的,你车后边是不是掉个手机啊。” 听得此话,李师傅也做出了解释,称自己现在正准备给平台报备的。 随后,电话那边的男子,语气婉转的说道:“麻烦你能不能给送一下。” 出于好心,再加上当时李师傅手上没接到订单,于是就想着将手机给对方送过去。 但令李师傅没想到的是,当他将手机送到铂宫时代小区,给对方打去电话,让男子下楼取时,对方却又提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要求。 “师傅,我这会不方便下去,你给我送上来好不好?” 见男子迟迟不肯下来,李师傅也带着歉意的表示,虽然自己是开网约车的,属于服务行业,但和外卖员以及跑腿小哥不同,并没有将手机送上楼的服务。 而更让李师傅气愤的是,为了给对方送手机,他已经耽误了这么长时间,对方不仅又提出无理要求,还不愿拿一分钱弥补他的损失。 没曾想,男子听得司机拒绝自己的要求,开始做出威胁,称如果不将手机送上来,就等着被投诉吧。 “你要拿就拿,你要不拿我就走了啊。” 再次确定对方不愿意下楼取,并要他直接走时,李师傅丝毫也不惯着,直接开车去往邢台。 大约过去三个多小时的时间,对方见李师傅还不肯低头求他不要投诉,再次打来了电话,不料却被告知李师傅准备将手机送到邢台公安局。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当李师傅到达约定地点后,乘客却要求他将手机送上门。这里涉及到了服务合同的履行问题。网约车服务本质上是一种服务合同,乘客支付费用,司机提供运输服务。 根据《合同法》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李师傅已经完成了运输服务,乘客的手机遗落在车上属于意外情况。 李师傅主动联系乘客并同意送还手机,这是一种超出合同约定的善意行为,而非合同义务的一部分。因此,乘客要求李师傅将手机送上门明显超出了服务合同的范围,属于无理要求。 乘客在李师傅拒绝送上门后,威胁要投诉李师傅。这种威胁行为不仅不合理,还涉嫌侵犯了李师傅的合法权益。. 李师傅在面对乘客的无理要求和威胁时,选择了将手机送至公安局处理。这种做法既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316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李师傅将手机送至公安局,确保了手机的安全,避免了因保管不当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而乘客在遗失手机后,请求司机送还合情合理。然而,要求司机将手机送上门并威胁投诉,则超出了服务合同的范围,显得不近人情。 对此,你支持李师傅的做法吗? (来源:蒙检视频;2024年11月1日关于《乘客手机落在车上要求送上楼,结果司机果断送到公安局》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最好送到河南,也不远,就隔一条河!
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