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天理吗?”云南,大爷承包了一片鱼塘,不料被小偷多次光顾,出于警示他在塘边竖起了一块牌子,然而鱼还是每天都丢,愤怒之下,大爷决定蹲守,终于抓住了前来偷鱼的家伙,为了出恶气,老人举起塑料管狠抽了对方一下,结果摊上大事了!小偷把大爷告上法庭,不仅要赔偿对方4.7万元,同时还要入狱1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消息源自:中国裁判文书网——杨某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杨大爷,这位年逾花甲的老农民,一生都扎根在他那几亩薄田之上,辛勤耕耘。他的生活虽简单朴素,却也自得其乐。每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时,他便会穿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老棉袄,戴上磨得发亮的草帽,拿起锄头,迈向那片熟悉的土地。无论是春耕夏耘,还是秋收冬藏,他都亲力亲为,从不懈怠。然而,岁月不饶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杨大爷渐渐感到体力不支,弯腰劳作时腰酸背痛,干一会儿活就得歇上好一阵子。 正当杨大爷为未来的生计发愁时,一个新的机会悄然出现在他眼前。村里不少人都开始挖鱼塘养鱼,杨大爷好奇心驱使下打听养鱼的行情,发现一亩鱼塘的年收入竟然能达到种庄稼的好几倍。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杨大爷决定改行养鱼,选择了自家最靠近水源的一块地,改造成鱼塘。 然而,杨大爷发现自己的鱼总是丢。一开始,他在鱼塘边立了个木牌,上面写着“私人鱼塘,偷一罚十”的警告。然而,偷鱼贼根本不把大爷的警告放在眼里,继续偷鱼。忍无可忍的杨大爷决定亲自出马,蹲守抓贼。 一天晚上十点多,月光如水洒在寂静的村庄上,三个黑影晃晃悠悠地摸到鱼塘边。为首的正是村里有名的“二流子”王某,他们熟练地撒网、捞鱼,动作行云流水。杨大爷躲在一旁,怒火中烧,他抄起一根塑料管,悄悄地绕到他们身后。 “你们这些偷鱼贼,今天就让你们尝尝厉害!”杨大爷怒吼一声,冲上前去,对着王某就是一下子,正中脸门。王某惨叫一声,直接栽进了鱼塘里。 事情闹大了,王某被同伴从鱼塘里捞上来,送去医院一检查,口腔轻伤。警察接到报案赶到现场,杨大爷也将几人来偷鱼的事情说清楚。然而,王某不干了,直接把杨大爷告上了法庭,告他故意伤害,还要他赔偿损失。检察院也介入了,认为杨大爷的行为涉嫌犯罪。 法院的判决给了杨大爷当头一棒。法院认为,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而杨大爷的行为除了保护财产之外,还有“泄愤”的成分。虽然王某等人偷鱼不对,但并没有对杨大爷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他完全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其他非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因此,杨大爷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判处杨大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王某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7万元。杨大爷虽然对这个结果感到无奈和悲伤,但他也明白,自己在这个过程中确实有过激行为。他决定在缓刑期间好好反省,争取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杨大爷的故事在村里引起了广泛讨论,村民们对他的遭遇有同情,也有指责。无论如何,这个事件提醒了大家,在面对问题时,应该冷静处理,遵守法律,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酿成大错。杨大爷的生活虽然简单,但他对土地的热爱和对生活的执着,依然让人敬佩。希望他能在未来的日子里,找到新的出路,过上安稳的生活。
第一次听说我们云南有这事,云南那个地方,说清楚呀!让我知道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