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敢向高铁射击?”安徽,一老师为过嘴瘾,摸黑到高铁桥下,用弹弓打鸟,男老师用钢珠,连续打下4只野鸟,岂料,一辆时速300公里/时高铁经过,竟被男子迎面射中前挡玻璃,高铁紧急降速,事后老师被判赔26万! 寒假回到农村老家,本该是放松身心、享受闲暇的时光,可对张庆亮来说,这个寒假却成了他人生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一切的开端,源于一次看似寻常的邀约,一次回归“童年乐趣”的野鸟猎捕。殊不知,这看似无伤大雅的举动,却如多米诺骨牌般,最终引发了一场高铁安全危机,并将张庆亮推向了法律的审判台。 曾经,农村的冬天,孩子们最大的乐趣莫过于三五成群,拿着弹弓去田野里打鸟。这种在过去司空见惯的场景,如今却蒙上了一层法律与道德的阴影。随着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法制宣传的深入,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野生动物保护的观念也逐渐深入人心。 即使是曾经习以为常的捕鸟行为,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其潜在的危害性。张庆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自然也明白其中的道理。然而,当发小王成刚提出再次体验儿时“乐趣”的建议时,他内心的天平开始摇摆。一边是根深蒂固的传统习惯和对“野味”的渴望,一边是日益清晰的法律红线和道德约束,张庆亮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最终,儿时的记忆和侥幸心理占据了上风。他和王成刚购置了强力弹弓和钢珠,趁着夜色,潜入了村边的防护林。这片防护林紧邻高铁线路,是为隔离村庄和铁路而种植的。起初,他们在桥下寻觅目标,但随着鸟儿越来越警觉,他们不得不爬上土坡,更靠近高铁线路。 高铁的轰鸣声在夜空中回荡,一辆辆列车呼啸而过,但这并没有引起他们的警觉。他们沉浸在猎捕的兴奋中,全然忘记了潜在的危险。张庆亮眼神犀利,弹弓的准头也相当高,接连几晚都收获颇丰,这更助长了他们的胆量,甚至还有两个发小加入了他们的队伍。 事发当晚,他们故技重施。张庆亮负责射击,王成刚提“猎物”,另外两人则负责寻找目标。当天晚上,张庆亮手感极佳,7颗钢珠打中了4只鸟。然而,接下来的3颗钢珠,却改变了一切。其中一颗钢珠,径直射向一辆正以300公里/小时速度行驶的G157次高铁列车,并击中了前挡风玻璃。一声巨响过后,高铁司机紧急刹车,列车缓缓停下。虽然高铁挡风玻璃是双层的,只有外层玻璃碎裂,但后果依然不堪设想。巨大的惯性使得车厢内一阵晃动,乘客们惊慌失措。 意识到闯下大祸的张庆亮等人,立刻丢下“猎物”逃回了家。而这起突如其来的事故,也给高铁线路的正常运营带来了巨大影响。G157次列车被迫停运,后续列车也因此延误,整个线路的运行秩序被打乱。更换挡风玻璃、事故调查、恢复运营等一系列工作,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最终造成高达26.7万元的经济损失。 接下来的日子里,张庆亮如坐针毡,惶惶不可终日。警方的调查迅速展开,村里不断有民警前来走访。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张庆亮最终选择投案自首。警方随后在其家中搜出了43只野鸟,其中大部分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张庆亮的案例,引发了人们对法律责任的深刻思考。首先,他非法猎捕43只野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狩猎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0只以上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其次,张庆亮用弹弓射击高铁列车的行为,构成了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一审判决张庆亮犯非法狩猎罪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管制一年。其他参与者也分别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 张庆亮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他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并且已经赔偿了10万元损失,应该从轻处罚。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部分上诉理由,改判张庆亮有期徒刑六个月,管制一年,缓刑一年。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张庆亮的违法行为与其职业身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教师的职责不仅是传授知识,更要以身作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张庆亮的案例,也警醒着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这起事件对张庆亮来说,无疑是一次沉痛的教训。它不仅给他带来了法律的制裁,也深刻地影响了他未来的生活和工作。这次经历也让他对自身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认识到法律的威严和责任的重大。 这起事件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它提醒我们,在享受闲暇时光的同时,不能忘记法律的约束,更不能漠视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只有每个人都增强法律意识,敬畏法律,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信息来源:嘉兴中院)
幼儿园老师也比这个强
瞎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