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男孩忘记带红领巾去学校,结果被老师拧耳朵,耳朵一下就撕裂了,一直流血,被送到医院缝合,男孩母亲知道后,直接想扇老师两巴掌。网友:这个老师摊上事了。
(来源:闪电新闻)
柳洁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她儿子的耳朵被老师拧撕裂了,一直流血,被送到医院缝合了。 她听到这个消息,心急如焚,挂了电话就冲往医院,当她看到孩子的那一刻,她心都碎了。
只见她的儿子,本来有一个漂亮的耳垂,现在已经布满了鲜血,医生给他做了缝合,漂亮的耳垂已经有了针线的痕迹。
她轻轻地呼唤了一声儿子的名字,儿子委屈的眼泪瞬间在眼里打转着。
“儿子啊,这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伤成这样?”柳洁难过地说道。
但不用她问,很快就有人将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她。
原来星期一这天,学校是要求学生带红领巾的,但是柳洁的孩子忘记带红领巾了。
老师发现孩子没有戴红领巾,于是过来拧孩子的耳朵,然后孩子的耳朵就被撕裂了,一直流血,这才做了缝合。
看着孩子的耳朵,柳洁感到肉都麻了,这老师该是用了多大的劲啊,才将她儿子的耳朵拧撕裂成这般模样啊。
她知道孩子不戴红领巾是孩子的错,她作为妈妈,没有提醒孩子也有一定的责任,可是也不至于这样惩罚孩子啊。
孩子的耳朵本来就是很脆弱的,如果是轻轻地扯耳朵,惩罚一下也无所谓了,可是耳朵都被撕裂了,可见当时老师用了很大的力气。
柳洁无法想象,当时孩子该有多么的疼,毕竟耳朵硬生生被老师撕破,肯定是很痛的。
看到孩子只是因为没有戴红领巾就被老师如此惩罚,柳洁心里实在是不舒服。
于是她跑到学校,向老师讨个公道,当她看到老师的那一瞬间,她当时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只想冲过去扇老师两巴掌。
但考虑到孩子本身也是有错在先,孩子还得读书,如果这两巴掌下去,估计孩子就读不成书了。
她选择了沉默,不过事后老师也向她道歉了,可道歉有什么用,孩子的耳朵已经被撕裂了,这件事已经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了影响,这些又该怎么弥补呢?
柳洁实在想不通,孩子忘记带红领巾,不过是记性的问题而已,又不是故意犯错的,也不是原则上的问题,老师为何要如此惩罚孩子。
如果是孩子犯了什么错,那么老师选择适当的方式惩罚孩子,她也可以接受的,但是忘记带红领巾这种小事,批评教育就可以了,为何要如此大发雷霆,如此伤害学生。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看待老师拧学生耳朵的这件事情?
1、老师不可以体罚学生。
《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因此,教师不得体罚学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老师只是用适当的力度拧学生的耳朵,作为一定的惩罚,这倒没什么事,一旦孩子的耳朵受伤了,那么这就是伤害他人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况下,如果学生受的是轻微伤,那么这只是违法行为,但如果孩子受的是轻伤以上,老师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3、如果老师的行为对学生的精神造成了损害,那么柳洁还可以要求老师进行精神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情况下,老师的行为会影响学生的一辈子,孩子没有戴红领巾,并不是很大的过错,因此而被老师伤害,在孩子的心里,确实会造成阴影,也让家长心里不好受。
对此,你认为学生不戴红领巾,就应当这样惩罚吗?(柳洁为化名)
真是个窝囊的妈,换我我也得把她耳朵拧下来,大不了换个学校
换个学校很难吗?直接要求学校换人,这也配当妈?
可以投诉到教育局,看怎么处理,不行就起诉到法院就是了,体罚学生打两下没问题,你给弄出伤来就得负责!
不打不骂,让她拘留十几天,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就行了。下次再拧你崽耳朵,你崽应该怎么做呢?这很重要。受伤害的本人窝囊,家人就会窝心抑郁。
不带红领巾有什么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