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名女子逛街偶遇男子,当晚就开房发生关系,并同居在一起怀了孕,男子父母觉得女子太随便,不同意两人婚事,2年后,男子游泳溺亡,父母整理遗物,才发现男子有290万遗产,没想到,女子抱着孩子上门要分钱,被拒后,她把男子父母告了,法院这样判了。 当王彤颤抖着双手,掀开覆盖在丁义维遗体上的白布,她顿觉天旋地转,晕厥过去。
等她醒来时,悲伤铺天盖地,她已经没有泪水,只是紧紧护着肚子里的孩子,为她们母子的未来担忧。 孩子月份太大,她已经不能做流产,只能把他生下来。 从此,儿子没了爸爸,她没了男人,她要独自撑起孩子的未来。这对于她这个未婚先孕的女人来说,要鼓起多大的勇气,面临多大的挑战。 生下儿子后,她听闻丁义维留下290万遗产,身陷困境的王彤,就像在黑暗里看到了一束光,立马看到了希望。 她强打精神,准备抱着儿子,上门据理力争,为自己和儿子争取权利。
虽然,她知道,她有可能被丁义维父母扫地出门,甚至大棒子轰出来,但她必须竭尽所能,否则她和儿子没活路了。 说起王彤眼前的境遇,她就后悔她和丁义维不期而遇的那个午后。 那一年,王彤逛街,低头看手机时,和一个男子撞了个满怀,双方都还没来得及发脾气,四目相对那一刻,竟然惊讶不已。 原来,他们都认出了对方,男子竟然是她初中同学丁义维,而且,两人当时还暗生情愫。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还是在芸芸众生中撞在一起,这不是缘分是什么呢? 当天,两人吃饭聊天旧情复燃,当然就开房发生了关系。
两人都是单身,自然而然难舍难分,如胶似膝谈起恋爱,并同居在一起。 当丁义维迫不及待把王彤领回家见父母,王彤却遭到了冷遇,她从丁家父母不屑一顾,傲慢无礼的眼神里,就猜到了他们并不待见自己。 丁家父母很传统保守,在他们看来,第一次偶遇,就能跟儿子开房的女人,就是浮花浪蕊,不守妇道,这样的女人娶回家,有辱家门。 所以,他们给王彤一个下马威,想让她知难而退。 没想到,她竟然和儿子租房同居,把儿子迷的五迷三道,不听父母的话,和他们对着干。 而且,王彤未婚怀孕,在老夫妻看来也是想生米熟饭,逼他们同意,王彤不论家世,人品,和他们家既不门当也不户对,这样处心积虑,城府颇深的女人,老夫妻是打死都瞧不起。
所以,即使听丁义维说王彤怀孕了,他们都没改变初衷,还下定决心,只要儿子和这个女人结婚,他们就当没这个儿子。 可万万没想到,丁义维竟然在游泳时溺亡,让他们和儿子这辈子,都走不到水火不容那一步了。 老夫妻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欲绝,他们把一切罪过,都归咎到王彤身上,妻贤夫祸少,如果不是这个女人,他们的儿子也不可能英年早逝。 所以,当王彤抱着孩子上门,要分儿子的290万遗产,老夫妻简直气炸了,他们把丧子之痛,都迁怒到王彤身上,甚至对她的孩子都厌恶不已。 老夫妻直接把王彤骂了个劈头盖脸,告诉她抱着孩子赶快从他们眼前消失,别撕开老两口的伤疤,再往伤口上撒盐,钱她一分都拿不到。 无奈,王彤一纸诉状,把丁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分割290万。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王彤认为,290万,儿子作为非婚生子女,有分割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1071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王彤认为,她的儿子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他享有婚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而丁家父母鄙视自己,并歧视儿子,剥夺了他的继承权,侵犯了儿子的合法权益。 所以,王彤请求法院支持儿子的继承权,儿子未来的路还很长,他需要这笔钱。
2、王彤和丁义维没领证结婚,没有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也就是说,虽然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但具有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丁义维的孩子和父母有权继承遗产,但因为王彤和丁义维没有领证结婚,不具备妻子的身份,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 只有办理了登记,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
3、法院做出公证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丁义维父母怀疑,王彤这么随便的女人,她怀里的孩子,不一定是自己儿子的,儿子不在了死无对证。 但是,丁家父母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不出证据佐证,只能承担不利后果。 而王彤能提交证据,证明儿子是丁义维的亲生骨肉,而且,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受继承权。 所以,法院判决,丁家父母支付孙子76万,因为王彤是儿子的监护人,所以,这笔钱由王彤保管。
丁家父母不服判决,拒不执行,被王彤申请了强制执行。这场闹剧才终于落下帷幕。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儿子没了,连孙子都不想要,是人么
感觉给少了,再说如果知道儿子还有个孩子这是多么幸运的事啊
DNA下是亲生孙子得认啊!
如果老两口是独子,那应该认下这个大孙子啊!毕竟我们是血缘传承大于一切。除非老两口还有其他孩子。
76万有点少。不是应该给未成年人留出一定的份额吗!
这对老夫妻这不是想自己绝后吗?本来是悲中有幸,但为了几个钱傻了吧唧的
跟男方姓一定要扶养,积点德
这女的又不是第三者,只是男方父母不同意,这父母要钱不要孙,既然说不认儿子了还拿儿子的遗产干嘛?
同居,生子,是否事实婚姻
这是个糊涂的法官,祖父母不认是儿子的子女,不应该由祖父母提供证据,而是由孩子或者其监护人提供,这是常识,法官犯了常识性错误。
真她妈不是人守着钱进棺材吧
儿子没了,孙子又不要,好好留着老两口再努力生一胎吧
糊涂蛋,俩老家伙
证据可不仅仅是DNA,还有出生证,出生证通常有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号。
小编也分了76万
我们村里有个孩子出去打工出了事故去世了,那时候赔了几十万吧,当时赔偿款让他父亲拿着,过了几年,他老婆改嫁,带走了一个孩子,让她公婆给她孩子拿出一半抚养费,她公婆说啥都不给,最后起诉到法院,并且在我们村里开了现场审判,钱没有存到银行,被藏起来了,最后把两个老家伙判了几年,也没有给儿媳妇一分钱
大多数家庭的做法是做亲子鉴定,证明婴儿是有血缘关系的后代,然后由爷爷奶奶抚养,给一笔钱让女人离开,她还年轻没有孩子的拖累可以继续成立家庭。带孩子的母亲特别是男孩的女人很难再婚。
傻父母孙子也不要有违伦理。
可能有别的孩子吧
这女人为儿子留下了后,这是多大福份,爱护都来不及呢。
老头老太傻了吧,有个孙子不是好过啥都没吗……钱留那么多做什么
有一案例某男子婚内和另一女子同居生子法官判重婚,现在女子和男子同居生子却判不是结婚.......
怎么证明孩子是丁义维的?提供的是什么证据?
怪不得绝后啊
孙子至少应得不少于90万元。
不是应该得到三分之一以上吗?
孙子是你的亲人怎么能那样子不管
一对大傻子,血缘没了感情也没了你抱着几百万图啥?
这个继承法我们就觉得奇了怪了,又讲结了婚的人再和另一个人同居后是犯重婚罪?真是一头雾水怎不让人蒙遍?
[静静吃瓜]
直接讓他絕戶更牛逼
2年后还挺着肚子?
这是段子吗?唯一的儿子留下来的唯一血脉,是疯了么[哭着笑]
虽说这种概率很低但也不是不可能,有的父母确实会把后代傀儡。这文案中多半是不可能,这男的有这么多还需要依赖父母?
如果孩子是亲生的,绝对能分到家产。
DNA,认定,是孙子必须认。但女子说这是男子的儿子,也得举证啊!有什么证明是……不要说随便一个人都去认亲吧!
我去孙子不要了????
见面就开房,那男子就也不是大随便的人?同等对等,不能全归女方大随便!已怀孕是男子血脉可作DNA!而之前你父母是知道二人关系的,不许与女方结婚而已
说了这么多废话。如果小孩爸爸和小孩爷爷确定是亲子,那把小孩和他爷爷做亲子鉴定也能测出血缘关系?如果是他们家的种,那遗产一分四,女人,小孩,爷爷,奶奶四个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每人一份。
[静静吃瓜]
瞎编乱造
76万有点少,单身母亲不好找,不过遇见当天就开房,有点草率了,裤头松的女人,老一代人确实看不起?
290万,这么都应该要一半啊。
父母都怪这女的,为啥非带我儿子去潜水,要不是你我儿子怎么会死。
还有其他孩子
不合情理,谁不会要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