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意外发现自己怀孕,男友因聚众滋事,判处10年有期徒刑。公婆恳求女子将

博仑有意思 2024-10-22 04:17:11

广东一女子,意外发现自己怀孕,男友因聚众滋事,判处10年有期徒刑。公婆恳求女子将孩子生下来,并承诺他们会承担抚养责任,不需要女子出一分钱。女子含泪答应,生下儿子以后,在孩子满月时交给了公婆抚养。男友出狱并与他人结婚生子。没想到,因为一件事,12岁儿子将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她支付抚养费10万。经过一审、二审,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本案例为普法交流案例,非当前事件 ,均为化名) 陈美丽与男友吴俊豪相恋不久后,二人开始同居,随后陈美丽怀孕了。 正当她沉浸在即将成为母亲的喜悦中时,吴俊豪却因酒后斗殴,致他人终身残疾,被警方逮捕。 陈美丽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她不知道该不该留下这个孩子。如果留下孩子,她一个人将无法承担抚养的责任;如果打掉孩子,她又舍不得。 公婆得知此事后,来到陈美丽的面前,苦苦哀求说;美丽,你把这个孩子留下来吧!俊豪也是这个意思。只要你把孩子生下来,孩子我们来带,不需要你管。你看行不行啊? 陈美丽看着公婆期盼的眼神,摸着肚子里的孩子,最终含泪答应了公婆的请求。 公婆对陈美丽感激涕零,并承诺一定会好好照顾孩子。 几个月后,陈美丽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为吴小宝。在孩子满月后,陈美丽将儿子交给了公婆抚养,自己则离开了。 吴俊豪因犯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在这 10 年里,吴小宝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10年后,吴俊豪出狱了,他开始了新的生活,并与一名女子结婚生子。 吴小宝在爷爷奶奶的悉心照料下健康成长,他的心态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很快,吴小宝上了小学,吴俊豪还算遵守当初的承诺,一直负担着儿子的生活费和学费。 陈美丽在外打拼多年,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她经常回去看儿子,还会给他买一些礼物。 到了儿子上初中的时候,陈美丽经常给儿子一些零花钱,100 元到 1000 元不等,她觉得男孩子不能缺了钱花。 后来,吴小宝跟妈妈说他想买手机。 陈美丽特意拿出 8000 元,给她买手机,帮他交学费。 一转眼到了2021年的春节前夕,吴小宝给陈美丽发信息:妈,我缺钱了。 陈美丽在微信上给他转了 500 元。 不曾想,过了十几天,吴小宝又打电话说:妈,我没钱了,给我转 600 元。 陈美丽心想十多天 500 块钱就花没了?这孩子花钱太大手大脚了。 然后,陈美丽就没给儿子转钱。 吴小宝没有收到钱很是生气,在电话里和妈妈大吵一架,两人闹的不欢而散。 陈美丽有些伤心,之前她经常给儿子转零花钱,就因为一次没给,他就这样和自己吵架,越想越难过。 此后,陈美丽再也没有给儿子转钱了。 不料,4 月份,陈美丽收到了传票,她被儿子告上法庭了。 吴小宝要求妈妈支付之前的抚养费 10 万余元。还要求她以后每月给 2000 元抚养费。 陈美丽看到代理人吴俊豪参与诉讼,立刻明白了。 1. 法院一审判决,陈美丽支付吴小宝之前的抚养费 3 万元,以后每月支付 600 元抚养费。 而此后的教育费、医疗费,陈美丽也要负担一半。 陈美丽不服,提出上诉。 2. 陈美丽和吴俊豪及其公婆口头达成协议,孩子“不需要陈美丽管”的内容,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陈美丽怀孕时,吴俊豪及父母和陈美丽约定,孩子由他们抚养,陈美丽不用管。 该口头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吴俊豪父母也表示了强烈抚养孩子的意愿,而且,他们也有能力。 所以,二审法院认为,协议合法有效。 3. 吴小宝有权要求母亲陈美丽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二审认为,吴俊豪出狱后经营一家小超市,虽然收入稳定,但是,他还有一个儿子要养。 吴小宝在县城上初中,花销增加,他的爷爷奶奶年纪大了,经济能力也不如以前。 所以,法院觉得陈美丽支付儿子抚养费有助于改善孩子的生活,而且,也能修复母子关系。 最后,法院判决:陈美丽每月支付吴小宝抚养费 600 元。 而后产生的医疗费、教育费,等实际产生后,凭票据由陈美丽承担一半。 因此,二审对于一审的判决,作出部分改判,陈美丽不需支付吴小宝起诉前的3万抚养费。 最终,该案件判决结果,双方均表示认同,无任何异议。已执行完毕! 有人说,生而不养,断指可还。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一旦给予了生命,但是没有养育,断一只手指就算还恩了。 我觉得,生而不养是罪大恶极的事情,不恨就不错了,还需要报什么恩呢?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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