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江苏无锡,60多岁大姨买了辆电动摩托,一年多后不幸经历车祸身

整天想死的鱼 2024-10-20 11:13:16

“讹天讹地讹空气!”江苏无锡,60多岁大姨买了辆电动摩托,一年多后不幸经历车祸身亡。因大姨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只赔偿70%,家属又将卖电动车的老板告上法庭,要求他承担剩下30%,索赔22万,法院这样判! (案例来源:江苏无锡中级人民法院) 互联网时代信息爆炸热点层出不穷。但有些事件,却总能戳中社会的痛点,引发持续的关注和讨论。 电动轻便摩托车,这个方便快捷的出行工具,近年来普及率飙升,但也因操作门槛低、安全意识不足等问题,频频引发交通事故,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故事的开端要从社区里一家口碑不错的电动车铺说起。店主李老板为人热情,价格公道,售后服务也到位,在周围街坊邻居中颇有口碑。他凭借着良好的信誉,在电动车市场中站稳了脚跟赚得盆满钵满。 一位大姨是广场舞的忠实粉丝。眼看着身边越来越多人骑上了电动车,方便快捷还能接送孙辈,她也动了心。于是大姨也来到了李老板的店里。 对于老年人购买电动轻便摩托车,李老板并非没有顾虑。他深知这类车辆对驾驶技巧和反应速度都有一定的要求,老年人操作起来存在一定的风险。 但他最终还是没能抵挡住开单的诱惑,将电动轻便摩托车卖给了大姨。 傍晚时分广场舞的音乐声渐渐停歇,大姨骑上新买的电动轻便摩托车,满心欢喜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几乎同一时间一辆大货车,行驶在同一路段。由于车辆体型较大存在视线盲区,大姨的电动车不幸与大货车发生碰撞。 刺耳的刹车声、巨大的撞击声,打破了傍晚的宁静。救护车呼啸而来,警察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展开调查。然而一切都太迟了。大姨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大姨的家庭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失去亲人的伤痛尚未平复,随之而来的赔偿问题,又让他们身心俱疲。 大姨家人向大货车司机提出赔偿要求。司机表示他都有保险,具体赔偿事宜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最终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 家属们只能转向保险公司寻求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家属们提出了10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 然而保险公司却表示,只能承担70%的责任赔偿金额约77万元。 保险公司给出的解释是大姨驾驶的并非电动自行车,而是电动轻便摩托车,且她没有相应的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因此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这一解释让家属们难以接受。他们一直认为母亲骑的是普通的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 然而保险公司却指出,根据相关规定,车速超过25公里/小时的电动车,应被归类为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才能上路。 无奈之下大姨的儿子王建平,只能接受了70%的赔偿比例。但他依然心有不甘,他认为,如果当初电动车店主李老板能够明确告知母亲这是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驾驶证,或许就能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 于是王建平将李老板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赔偿剩余的30%的赔偿款,也就是20多万元。 面对指控李老板感到十分委屈。他辩称自己在销售过程中已经明确告知了大姨,这辆车是电动轻便摩托车,不适合老年人骑行。 但大姨坚持要买,作为商家他总不能拒绝顾客的合理要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事车辆外观与普通电动自行车相似,存在一定的误导性。“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铭牌位置也比较隐蔽,不易被发现和识别,这进一步加大了误导性。 作为经营者李老板负有告知消费者产品性能和安全风险的义务。他明知老年人操控电动轻便摩托车存在困难,却依然将车辆售卖给她们,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李老板承担8%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约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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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21 07:51

    以后骑电瓶车出事的都可以找卖家赔钱。现在路面上跑的电瓶车八成都超标,按照这个判罚那就一告一个准![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