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惨前夫哥!”江苏,一男子离婚后,卖了房子,凑够儿子的70万抚养费,一次性给了

白羊登义文 2024-10-18 13:49:44

“最惨前夫哥!”江苏,一男子离婚后,卖了房子,凑够儿子的70万抚养费,一次性给了前妻!可令男子吐血的是,前妻竟拿着70万,扭头与现任丈夫买了套房,房本还只写了两人的名字!男子认为前妻拿他的血汗钱养男人,遂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70万!

赵先生和王女士的婚姻走到尽头时,他们的儿子小明才刚满5岁,尽管两人都深爱着这个可爱的小男孩,但长期的矛盾和争吵让他们不得不做出分开的决定。

在律师事务所里,赵先生和王女士坐在长桌的两端,中间隔着一段令人窒息的沉默。

"我们就这样结束了吗?"王女士低声问道,眼里闪烁着泪光。

提到儿子的名字,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片刻之后,赵先生开口说:"我希望小明能跟你一起生活。你是个好母亲,我相信你能照顾好他。"

王女士抬起头,有些惊讶地看着前夫:"你真的这么想?"

赵先生点点头:"是的,我想一次性支付70万元作为小明的抚养费,这笔钱只能用于购买房产,而且房产证上必须有小明的名字,这样可以保障他的未来。"

王女士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同意了这个提议,就这样,他们签署了离婚协议,开始了各自的新生活。

时光飞逝,转眼间小明已经10岁了,这些年里,赵先生虽然不常见到儿子,但一直通过各种方式关心着他的生活。

然而,最近他听到了一些令人不安的消息,一天,赵先生约了王女士见面,在咖啡厅里,赵先生直接开门见山:"我听说你再婚了,还买了新房子?"

王女士有些局促不安:"是的,去年结婚的,李强是个好人,对小明也很好。"

赵先生皱起眉头:"那么,房产证上有小明的名字吗?"

王女士低下头,声音几不可闻:"没有。"

赵先生猛地站起来,声音里充满了愤怒:"你怎么能这样?那70万是小明的钱,是用来保障他未来的!" 赵先生愤怒的表示:"我们当初是怎么约定的?你这是在侵犯小明的权益!"

没有但是!就在这时,小明突然出现在咖啡厅门口,看到父母争吵,他的眼里充满了困惑和伤心。 赵先生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情绪:"小明,你先回家吧,爸爸妈妈有些事情要谈。"

小明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

赵先生转向王女士,语气坚决:"我会起诉你,要求返还那70万元。这不仅仅是为了钱,更是为了维护小明的权益。"

就这样,这起家庭纠纷最终走上了法庭,在庭审现场,气氛紧张而沉重。

"法官大人,我要求前妻王女士归还70万元抚养费!"赵先生激动地说道,"这笔钱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给儿子小明的,没想到她竟然拿去买房,还写上了现任丈夫的名字!"

王女士不屑地瞥了前夫一眼,"这钱本来就是给孩子的,我怎么花关你什么事?你管得着吗?"

赵先生怒不可遏,"你拿我的钱养别的男人,这太过分了!我要求你立即归还!"

法官敲了敲法槌,示意双方冷静,"赵先生,请您详细说明情况。"

赵先生深吸一口气,开始叙述:"我和王女士于2019年7月离婚,当时约定我支付70万元作为儿子小明的抚养费。这笔钱原本是要用来给小明买房的,孩子应该是产权人。可是去年我偶然得知,王女士已经再婚并且买了新房,但房产证上只有她和现任丈夫的名字,根本没有我儿子!"

法官转向王女士,"被告,您对原告的陈述有什么要说的吗?"

王女士冷笑一声,"他说的没错,我确实用这笔钱买了房。但这钱本来就是给孩子的抚养费,我用来改善居住条件有什么不对?再说了,房子虽然没写小明的名字,但他不是一样住在里面吗?"

赵先生听罢立即反驳,"你说得轻巧!房子写的是你和你现任丈夫的名字,万一你们以后离婚了,我儿子岂不是一分钱都拿不到?"

法官听完双方陈述,沉吟片刻后说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不得违法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案中,70万元抚养费实际上已经用于购房,但王女士未将小明登记为产权人,这种做法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因此,本院判决王女士和李强共同返还7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听到判决结果,赵先生如释重负,王女士则一脸不甘。离开法庭后,赵先生长舒一口气,喃喃自语道:"总算是为小明讨回公道了。"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也让更多人意识到在离婚过程中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重要性。

这个案例也为其他正在经历离婚的家庭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很多律师开始在离婚协议中更加细致地规定有关子女财产的条款,以避免日后出现类似纠纷。

随着时间的推移,赵先生、王女士和小明的关系逐渐修复,虽然他们不再是一个完整的家庭,但都在努力为小明创造一个温暖、和谐的成长环境。

这个故事,最终成为了一个关于成长、责任与爱的教育案例,被写入了很多家庭教育的书籍中。它告诉我们,在面对家庭变故时,如何在法律的框架下,用爱和智慧化解矛盾,共同呵护下一代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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