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男子年幼时父亲病逝,母亲改嫁,是爷爷奶奶辛辛苦苦把他抚养长大。也许是命

滨培看法 2024-10-19 20:08:19

江苏南通,男子年幼时父亲病逝,母亲改嫁,是爷爷奶奶辛辛苦苦把他抚养长大。也许是命运作弄,男子三十多岁还未成家就身患绝症,他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担心爷爷奶奶老无所依,便立下遗嘱,把财产全部留给了他们。不料男子离世后,母亲把爷爷奶奶给告了,要求继承男子遗产。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案件来源:颐和遗嘱库)

李源望着报告单,心都快凉了,他不敢相信,自己才三十出头,连家都没成,怎么就得了绝症了呢?

想想自己的命也真够苦的,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因病离世了,不久后,母亲就狠心抛下自己另嫁他人,从此以后,自己就再也没有见过母亲。

是爷爷奶奶辛辛苦苦把自己拉扯长大,如今他们年纪大了,如果自己走在了他们前面,那他们该有多伤心?

为了爷爷奶奶,也为了自己,李源决定和死神抗争到底,他瞒着爷爷奶奶,配合医生积极治疗,希望以后还能替他们养老送终。

可天不遂人愿,李源发现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他知道自己已时日不多,便开始偷偷安排身后之事。

李源知道自己母亲并非善茬,虽然这么多年她从未过来看过自己一眼,但要是她知道自己不在了,说不定还是会过来争遗产的。

为了以防万一,李源决定立一份遗嘱,他用A4纸打印了一份遗嘱,写明自己离世后,所有遗产均由爷爷奶奶继承。

遗嘱打印好后,李源在上面盖了自己的私章,还签了字,并写上了年月日,一切安排妥当后,他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没过多久,李源就因病离世了,爷爷奶奶伤心欲绝,很长一段时间仍然沉浸在悲痛中无法自拔。

岂料此时几十年未曾露过面的前儿媳秀芬却突然找上门来,要求继承儿子的遗产。

“你对他生而不养,还有何面目过来继承他的遗产?”爷爷怒斥道。

“我永远是他的亲生母亲,他人都是我生的,凭什么我就不能继承他的遗产?”秀芬说起话来还是那样的理直气壮,就像当年她执意要抛下年幼的儿子改嫁一样。

“你自己看吧,这是李源留下的遗嘱,他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我们老夫妻俩了。”爷爷不想再和秀芬理论,便拿出了孙子的遗嘱。

秀芬见前公公拿出了儿子的遗嘱,只好悻悻地离开了,不过她还是不甘心,于是便特地去咨询了律师。

爷爷原以为秀芬已知难而退,从此可以天下太平了,谁知最后秀芬还是把他们老夫妻俩给告了。 那么,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秀芬认为,自己是儿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理应继承儿子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故儿子的遗产应全部由自己继承。

而爷爷则认为,秀芬改嫁时孙子还很小,之后也从未过来看过孙子一眼,作为母亲,她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

更何况孙子生前曾立下遗嘱,把他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自己,这是孙子对自己一手把他带大的回报,也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故请求法院驳回秀芬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具体到本案中,李源的遗嘱是用A4纸打印的,虽然他盖了私章,还签了字,也注明了年月日,但没有见证人,因此,此遗嘱不符合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而李源所立的遗嘱是打印的,并非他亲笔所写,所以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综上,李源所立的遗嘱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故判定遗嘱无效,李源的遗产应按法定顺序继承。

秀芬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而爷爷奶奶虽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但因李源是由他们抚养长大,所以也可适当分得遗产。

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虽然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却违背了李源内心的真实想法,也寒了爷爷奶奶的心。

那么,您觉得呢?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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