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芜高速,一大货车在高速上突然爆胎,司机在紧急车道上低速行驶,没想到,来了两个交

小鲨看法 2024-10-16 10:27:59

溧芜高速,一大货车在高速上突然爆胎,司机在紧急车道上低速行驶,没想到,来了两个交警当场就说他违规,还开200元罚单记6分,司机不服,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2020年,有着十年驾龄的李师傅,正开着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

突然,一阵巨响打破了宁静,李师傅心头一紧——“爆胎了”。经验告诉他,这时必须保持冷静,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李师傅迅速调整方向盘,将车平稳地移到应急车道上。但他心里清楚,拖车费可不便宜,想着能省则省,便决定自己慢慢开到最近的服务区。然而,这恰恰是他一系列“不幸”的开端。

正当李师傅小心翼翼地在应急车道上龟速前行时,警车的红蓝灯光在他后视镜中闪烁。交警同志例行检查后,开出了罚单——200元罚款,记6分。

这让李师傅一时难以接受,明明是出于安全考虑,怎么反倒受罚了呢?

李师傅连忙辩解,称自己这样做是为了行车安全,自己没有错,这是紧急的时候,怎么能不用应急车道呢?

交警的话,让他无法辩驳,在应急车道上低速行驶,也会影响到别的车辆,实际上关乎生命安全。交警的处罚并非无据可依,而是为了防止更严重的事故。

但李师傅觉得,只是一个细节,根本不能罚自己钱,咽不下这口气的李师傅,决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他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撤销罚单。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大家纷纷讨论应急车道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该如何处置才是最安全的做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从事件本身来看,李师傅的初衷是好的,但方法不对,紧急停车仍然会给后后车带来危险,造成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时,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李师傅没有做到这一点,所以被罚是有法可依的。

交警在应急车道停车执行公务,是符合规定的,当看到有人违规停车时,交警可以进行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警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等限制,交警发现有人违规行驶时,可以选择追上对方制止,交警的行为是没有问题。

但李师傅并不这样认为,觉得交警的要求太严格了,李师傅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是公民应有的权利。

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公民不满,也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等方式,要求重新进行判断。

从整个事件来看,无论是司机还是交警,大家的目标都是为了保障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制定本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师傅的行为确实违反了交通法规。尽管他是出于无奈,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因为特殊情况而豁免遵守规则的责任。这一判决再次强调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无论是开车还是做人,都离不开规矩。李师傅的遭遇提醒我们,紧急情况下更要遵守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那么,如果你是李师傅,你会怎么做呢?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关于《得不偿失!想节约救援费 重型货车爆胎后继续行驶 结果……》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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