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一男子的母亲急需做手术救命,在母亲被推进手术室后,医生找到男子索要30

晴澍聊社会 2024-10-12 16:01:46

四川广元,一男子的母亲急需做手术救命,在母亲被推进手术室后,医生找到男子索要3000元的专家费,而且明确表示只能现金不能转账。手术成功后,男子发现这3000元钱不在医疗费用清单上,便质问医生这钱是不是私吞了,可医生明确表示这钱就是“专家费”,还指责男子不懂事。

(来源:法治进行时)

事情是这样的,徐先生的母亲因突然呕吐、肚子疼等症状,被紧急送往一家中医院。后经诊断,徐先生的母亲的心脏有问题,需要立即进行手术。

徐先生对此也不懂,只能医生说什么就是什么,只要能保住母亲的性命。然而在手术前,医生却向徐先生提出了一个特殊要求:你要准备3000元现金作为专家费。

徐先生当时没有现金在身,所以提出转账支付,但遭到了拒绝。

无奈之下,徐先生只得去银行取了3000元现金,然后转交给了医生。

半个月后,徐先生的母亲康复出院,但在结算住院费用时,徐先生发现那3000元现金并未被列入住院费用清单中。

为了弄清这笔钱的用途,徐先生打了医生的电话,质问道:这台手术都是你在做,你所谓的专家是哪位?

谁知涉事医生立即否认,并明确表示这3000元的确是请专家教授来指导的,而且当时就和徐先生的父亲沟通过,并取得了徐先生父亲的同意。

徐先生还是不理解,那为什么不在清单上把专家费列上去。涉事医生立即表示,你这个人有点不讲道理,专家做手术不能白给你做啊!这个钱还是因为你父亲和医院医护认识才便宜了1000元,别不识好歹。

之后,徐先生怒将视频发到网上,要曝光医生的违法行为。

涉事医院得知此事后,立即作出回应称:这起事件是因为信息沟通不对称,所以产生了误会。之后徐先生已经重新发视频解释清楚了,而且也已经把视频删了。

对于此事,有不少网友指责徐先生不懂事,表示做心脏类的手术,如果医院技术不达标,那只能请外援,这费用自然是要给外援的,而医院也提供了手术的场地和道具,所以费用收得合情合理,如果这都要举报,那以后需要急救的时候就不会有外援到场了。

还有网友表示:你爸都和医院医护认识的,你还来曝光这事,你这要让你爸的脸往哪搁?就你这种不懂事的样,一看就是没什么出息的,适应不了这个社会的规则就乖乖在家待着,别出来害人。

但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医生明说这是请外援的费用,那就不会有这个事发生,遮遮掩掩的反而让人怀疑。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这个专家费又称飞刀费,严格来讲是可以收取的。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专家费要求患者来承担,那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去邀请专家,而且这个专家费必须体现在清单上。

可是本事件中,徐先生一开始根本不知道需要邀请专家,是母亲被推入手术室后才说收取的,而且都没有给徐先生选择的机会,所以涉事医生侵犯了徐先生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另外,根据规定,这个专家费是应当支付给医院的,到时候由医院的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不过,根据徐先生透露,医院的清单上并没有这笔钱,这也说明了这笔钱没有走医院账户,那涉事医生就涉嫌违规操作了。

2、医生如果向患者索要红包,那应当予以严惩。

《执业医师法》第27条规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 益。

如果医生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法律对于医生收红包一事,还是处罚非常严格的。

不过,现阶段医生收红包的事还是存在的,即便医生不收,患者也想送,只求医生在会诊时能更加上心。

其实患者家属的想法是能够理解的,但这样的行为也会让医生经不住诱惑而构成违法犯罪。

最后,我们在希望医生不索要红包的同时,也希望患者家属不要打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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