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男子母亲做手术,他在手术室外面非常担心,只希望手术顺利结束,却没料到,还没手术呢,医生就将他拉到一个小黑屋,伸手向他要3000元的红包,还不能转账,要现金,男子大怒:他母亲躺在手术台上,医生出来要红包,能不给吗,还要现金,如果没现金,岂不是耽误了母亲做手术。
(来源:第一现场)
自从母亲生病之后,徐先生和家人就着急地到处寻医问药,希望能够给母亲找一个好的医院,找一个好的医生,给他母亲做一个手术,让她得到康复,回归正常的生活。
经过一家人的努力,徐先生和家人打听到,有一家医院可以治他母亲的病,有一个很好的医生可以为他母亲主刀。
得到这个好消息,徐先生和家人便马上将母亲送到这家医院,经过过一番检查,医生告诉徐先生和他的家人,说这个病可以做手术,但是手术费将近4万元。
听到这个费用,徐先生和家人还是心里扑腾了一下,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人,要拿出这一笔费用,确实不容易,但是为了母亲能够尽快地好起来。
徐先生和家人还是把家里的积蓄,能掏的都掏出来了,这才凑齐了母亲的医药费,让母亲赶紧进入手术室。
徐先生和家人将母亲送进手术室,看着母亲躺在手术台上,将会在医生的努力下,得到康复。
他和家人都松了一口气,同时又在门口焦急地等待着,他们只希望时间快点过去,手术能够顺利结束。
他们看着医生进去,都默默地在门口等待着,奇怪的是手术室的门迟迟未关上。
正当徐先生疑惑时,医生走出来了,这下了徐先生和家人一跳,手术还没有开始呢,医生就出来,该不会是母亲出了什么问题吧?
徐先生正向上前询问情况,却不料就被医生拉到旁边的一个小黑屋里,他更疑惑了。
这医生不抓紧时间给他母亲做手术,把他拉到一边做什么,他赶紧想问医生,医生却开口了。
“你母亲的手术要给专家费,有熟人的话给3000元,没有熟人的话给4000元。如果不给钱就不做手术。”医生说道。
徐先生一听,内心马上愤怒起来,什么专家费,这摆明就是要红包嘛。
这时徐先生虽然愤怒,但想到母亲正躺在手术台上,人命关天,反正有熟人给3000元也不多,他就想着赶紧让医生做手术,做完手术再说别的事情。
他就想给医生转账,不料医生这时又告诉他不能转账,要现金。
这下徐先生是真的恼怒了,如果他走出医院,再取现金回来,这来来回回肯定会耽误做手术的时间,如果医生连这点都不能变通的话,那就是不把病人的生命当一回事。
还好徐先生有准备,他此刻即使愤怒,但想到母亲在手术台上正痛苦地等待着,他也不敢有所怠慢。
事情虽然就这样过去了,可是这3000元让徐先生心里很不舒服。
如果事先说好要这3000元红包,那么他也没有话可说,毕竟一名好医生来做手术也是机会难得,事先说好,他肯定也会准备好。
关键是这个没有事先说好,如果病人家属没有提前做准备,那么家人还得在手术台上受苦受难,一想这里,徐先生就难以释怀。
他真的想不明白,医生想要红包,为何要在手术前不收红包,如果病人已经打了麻醉,家属又不愿意支付这个红包的话,那么医生不愿意给病人治病或者有私心,那病人的生命是否就已经受到威胁了。
他越想越后怕,早知如此,他肯定也不会选这么一家医院,也不会选这么一个医生。
他们家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家,但是他们把家人的生命看得比什么都重,钱花了能够换家人健康,他们也是舍得花钱的。
如今徐先生和家人一说起这件事情,个个都愤愤不平,大家都在骂这个医生,怎么可以用红包来威胁病人的生命呢。
他们甚至觉得有这样的医生存在,没有医者仁心,心中只想着钱,又怎么可能会把病人的生命当一回事,又怎么可能一心一意地为病人治病。
余先生一家遭遇这样的事情,他知道这肯定不是例外,于是他就把这个情况反映出去,很快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眼医院也是赶紧作出回复,他们将会高度重视这件事情,并且会严肃处理这件事。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呢?
1、不给红包就不给做手术,是属于威胁他人生命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作为医生,救治病人本就是他的职责,如果钱不到就不履行他的职责,他就不是一位称职的医生。
2、医生公然收红包,这本来就是犯罪的行为。
《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医生收红包本就属于贪污的行为,应当对收红包的医生严厉处罚。
对于病人来说,在治病之前,他们希望,能够知道治病的费用,这样他们也可以依据家里的条件来治病,很少人能接受医生收红包的行为的。
对此,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