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买了辆新车,去车管所上牌,被保安拦下,指着一个牌子说要收100元进

陈士杰聊社会 2024-10-11 14:25:36

浙江杭州,女子买了辆新车,去车管所上牌,被保安拦下,指着一个牌子说要收100元进场费,不交别想进去,女子很气愤,认为这个收费不合理坚决不交,不料,保安嚣张的拍着女子的引擎盖,对她破口大骂,一副此路是我开,要想从这儿过。留下买路钱的架势,把车里的孩子都吓哭了。女子报警,民警都拿保安没辙。最后的结果意想不到。

(来源:1818黄金眼)

刘洁家离公司太远,每天公交转地铁,路上来回折腾2个多小时,让她很头疼。

她的驾照考下来很久了,可因为还房贷,一直没舍得买车,但路上浪费太多时间,有时候下班一堵车,都没办法按时接孩子。

所以,她一咬牙,买了辆车,终于结束了上下班的奔波。

这天,她特意请了一天假,拉着孩子去车管所上车牌,她从此就正式成为“有车一族”了。

刘洁开着新车,听着车载音乐,一路向车管所开去。车管所在一座汽车城内,刘洁按照导航,顺利地找到了目的地。

刘洁的档案原本在某路的车管所,可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档案已经转到汽车城里的一个网点,她虽然很不解,但也只能来这里办。

可当她准备开入汽车城区域入口时,却被一名保安拦了下来。

保安是个中年男子,他指了指旁边的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进场费100元”。刘洁心里咯噔一下,她从未听说过上牌还要交进场费,这明显不合理!

“师傅,这是啥意思?上牌还要交进场费?”刘洁疑惑地问。

保安面无表情地回答:“对,100元,不交不能进去。”

刘洁一听,心里顿时火冒三丈。她觉得自己被欺负了,明明就是来办个牌照,凭什么要交这莫名其妙的进场费?

这个收费不合理,车管所就是为车主服务的,她刚到,什么服务都没接受,怎么就交钱呢?

保安一听,脸色瞬间变得阴沉,他瞪大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刘洁,仿佛要把她吃掉一样。

“不交?那就别想进去!”保安嚣张地拍着刘洁的引擎盖,大声吼道。

刘洁没想到这个保安会如此嚣张。车里的孩子,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吼声,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刘洁气得浑身发抖,她拿出手机,拨打了车管所的投诉电话。

然而,对方却告诉她,这个和车管所没关系,是汽车城收的费。

刘洁一听,更加生气了,她的档案明明不在这里,却被转了过来,而来这办理,需要交100元入场费,她觉得这里面有问题。

刘洁直接打电话报了警,而民警来了也拿保安没辙,保安说明码标价,合理合规。

刘洁觉得,100元不是大钱,谁也不差这点钱,但是为啥收100,得说出个一二三,如果收费合理,她一千一万都会交。

其他车主可能不想跟保安扯皮,钱也不多就交了,但她很较真,不合理的她一分不交,应该收的,再多她也愿意掏。

否则,以后不知道多少车主被坑,因为进入车管所,这里是必经之路,她也飞不进去,不上车牌还不行。

最终,记者给汽车城和车管所都打去电话,对收费提出质疑,汽车城迫于压力,没有收刘洁100元,她也在记者的保驾护航下,上了车牌。

针对刘洁上车牌时遇到的收100元入场费的情况,以下是从法律角度进行的分析。

1、汽车城涉嫌敲诈勒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条文内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保安以不交进场费就不让进车管所的方式,对刘洁进行要挟,此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尽管金额不大,但如果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依然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保安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刘洁的正常上牌流程,且给孩子造成了惊吓,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2、刘洁面对不合理收费,有提出质疑并拒绝缴纳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刘洁作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汽车城提供的入场服务,并决定是否支付相应的费用。

如果汽车城提供的入场服务并非上牌所必需,或者存在其他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刘洁有权拒绝支付,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机动车登记过程中附加任何不合理的条件或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机动车登记应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如果汽车城以不合理的理由,收取上牌车主的入场费,且该费用并非由车管所或相关政府部门收取,则可能违反了机动车登记应遵循的公开、公正、便民原则。

车主有权拒绝支付此类不合理的费用,并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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