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到妻子情人家抓奸时,和男方发生了冲突,厮打在一起,不慎将对方打伤。事发

小蚂蚁评事 2024-09-29 22:00:39

江西,男子到妻子情人家抓奸时,和男方发生了冲突,厮打在一起,不慎将对方打伤。事发后,法院以男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紧接着,男方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男子赔偿各项损失17万余元!   (案例来源:上高县人民法院)   万怀旭(化名)是一名70年后,他和妻子廖某结婚后育有一子。   或许是因为结婚多年的原因,万怀旭和妻子之间的亲情更胜于爱情,万怀旭觉得这很正常,其他夫妻不也这样吗?   但廖某却不这样看,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所以在万怀旭踏上了前往大城市的列车,外出打工后,妻子有了其他想法。   虽然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万怀旭会拿起手机,通过视频通话看看儿子和妻子的笑脸,听听他们的声音,可对于妻子背着他做的事情,万怀旭被蒙在鼓里。   事发这天,万怀旭打工回家,没有看到妻子,于是问儿子,“你妈去哪了?”   儿子看了万怀旭一眼后,向万怀旭讲述了他没在家的时间,母亲做的一些事情。   听完儿子的讲述,万怀旭沉默地抽了一支烟,然后拿上手机,让几个朋友陪他前往镇上某小区3栋101室,抓贼抓赃,抓 奸抓双。   万怀旭打定主意要抓奸,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妻子的情人刘某不仅没有忏悔,觉得对不起他,还和他动手,厮打。   9月18日20时许,万怀旭与刘某厮打期间,导致一花瓶打碎,随后万怀旭持花瓶碎片刺向刘某,将刘某刺伤。   9月19日凌晨,刘某家人将刘某送到医院住院,医生诊断,刘某全身多处外伤疼痛、出血、伴功能障碍,右腓总神经完全断裂,胫神经断裂约1/3。   经鉴定,刘某伤情已经达到轻伤二级。   情理上,我们站在万怀旭一方,如果刘某不是趁万怀旭外出打工,勾搭万怀旭妻子,万怀旭也不会找上门和他发生冲突,更不是将其打伤。   但在法律上,《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万怀旭主观上持有伤害刘某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违法行为,导致刘某轻伤二级的后果,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所以,法院认定万怀旭构成故意伤害罪,判万怀旭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关于刘某在万怀旭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万怀旭赔偿其各项损失17万余元。   刘某和万怀旭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不仅是一种不道德行为,还违背了公序良俗,并引发了本案的纠纷。   但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意思是说,刘某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万怀旭的责任,但不能免除万怀旭的责任。   但究竟减少多少呢?   法院意见:   法院提出,万怀旭不通过正确途径处理这事,而是纠集他人前往刘某家中,与刘某互殴并持花瓶碎片刺伤刘某致轻伤。   万怀旭虽已受到刑事处罚,但给刘某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构成侵权,也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万怀旭应承担60%的侵权赔偿责任,即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合计44000余元。   对此,有网友提出,婚姻法去哪儿了?谁来保护合法的婚姻?法律是保护正义的还是支持邪恶的?怎么好多判决让人越来越看不懂了?   注意,本案是万怀旭和刘某的纠纷,而不是万怀旭和他妻子之间的诉讼。   至于谁来保护合法的婚姻,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类似的事情中,法律只会减轻万怀旭的责任,不会免除万怀旭的责任,更不会追究出轨的妻子,以及刘某这类人的刑事责任。   或许正因为如此,有些人越来越肆无忌惮,也越来越不把互相忠实的义务放在眼里。     #护苗有我2024##秋日生活打卡季#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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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30 00:01

    所以很多男人不相信法律,宁可坐牢也要自己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