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子彻底出名了!”浙江杭州,大爷给老伴儿挂急诊,需要700多元,可他身上只

陈士杰聊社会 2024-09-29 19:14:25

“这个男子彻底出名了!”浙江杭州,大爷给老伴儿挂急诊,需要700多元,可他身上只有500,把他急得快要掉眼泪了,一男子看到后,直接帮大爷交了,然后转身走了,大爷的女儿全城寻找男子,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人感动不已。

(案例来源:中国蓝新闻)

唐大爷正在院子里研究棋谱,突然,坐在一旁的老伴吴大妈,一头栽倒在地。

唐大爷顿时慌了手脚,顾不上给女儿打电话,赶紧带老伴去了医院,挂了个急诊。

人上了年纪,说来病就来病,而且来势汹汹,可能一个不小心就是生离死别。

所以,唐大爷很紧张,少年夫妻老来伴,他们老夫妻相濡以沫一辈子,就像秤杆离不开秤砣一样。

医生给吴大妈看完病,也没说啥,就开了一堆检查单,让唐大爷去窗口缴费。

收银员一统计,是700多元,可唐大爷一摸口袋傻眼了,他出门走的急,口袋里只有500元,钱不够。

唐大爷的手机就是老年机,没有微信,没办法让女儿给转账,给女儿打电话让她送钱,或者自己回家取钱,都耽误时间。

而此时,时间就是生命,吴大妈的病情不能耽搁。

唐大爷急得团团转,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来医院需要花钱,出来的时候,怎么就忘了多带一些呢?他不停的自责。

“我给大爷交了,剩下的200多元扫我手机吧!”

这时,旁边传来一男子的声音,唐大爷转头一看,是个戴眼镜,穿黑色T恤的中年男子,他笑容温暖,一脸的善意。

还没等唐大爷说声感谢,帮他付完款的男子转身就离开了。

就连收银员,都看着男子的背影肃然起敬,虽然钱不多,但非亲非故,不是谁都能做到出手相助的。

等唐大爷反应过来,男子已经走了,他对男子感激不尽,却连他的名字和手机号码都不知道。

还好,吴大妈因为送医及时转危为安,当唐大爷的女儿唐红知道后,她全网寻找帮父亲缴费的男子,想表达自己的感恩,再把钱还给他。

终于,经过全网的努力,这个叫胡杨的,从湖州来杭州就医的男子被找到了。

唐红加了胡杨的微信,表达了自己的感谢,并给他转了300元。

没想到,胡杨拒收了,他说从帮助唐大爷那一刻,他就没打算要钱,在他看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他帮个小忙,不足挂齿,如果是他父母在外面遇到困难,他相信,别人也会帮忙的。

唐红感动了,她告诉胡杨会的,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胡杨有权要求唐大爷偿还200多医药费。

《民法典》第979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具体到本案,胡杨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唐大爷支付医疗费用,但他出于善意和帮助他人的目的这样做了。

根据无因管理的规定,胡杨先生有权请求唐大爷偿还这200多元的费用。

但胡杨明确表示不打算收回这笔钱,这是他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法律对此也是尊重的。

2、胡杨给唐大爷交了200多医药费,是一种自愿赠予。

《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虽然胡杨为唐大爷支付医疗费用的行为,并未直接以书面形式订立赠与合同,但从其行为和后续态度来看,可以视为一种事实上的赠与行为。

胡杨先生明确表示不收回这笔钱,且唐大爷及其女儿唐红接受了这份帮助,因此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了一个口头的赠与合同。

3、

《民法典》第1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本案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和“诚信”精神。

胡杨无私帮助陌生人的行为,展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友善和互助精神。

而唐大爷及其女儿唐红寻找并试图感谢胡杨先生的行为,则体现了诚信和感恩的美德。

这种正能量的传递,不仅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也是《民法典》所倡导和保护的。

胡杨的行为既符合无因管理的规定,也构成了一种事实上的赠与行为。

同时,这一事件也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和体现。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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