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男子赵明饭后出门散步时偶遇单身女子李娜,两人相谈甚欢,随后一同前往宾馆。然而,在房间里,李娜从包里拿出安全套给他戴上,两人发生了关系。3分钟后,赵明感到有些蹊跷,扔下100块钱准备离开。没想到,李娜却报警称被男子侵犯。事后,民警以强奸罪为由对男子刑拘,并交由检方提起公诉。赵明:她主动给我上套,是自愿的,不构成强奸罪。最终却这么判了! (来源:裁判文书网) 赵明是个普通的工人,每天下班后,他都喜欢在附近溜达几圈,消消食。这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吃过晚饭后便出门遛弯。 走到一条小巷时,他注意到前方有一个单身女子正在慢悠悠地走着,从背影看,似乎有些落寞。 赵明心中一动,便加快脚步跟了上去。他搭讪道:姑娘,一个人走啊?这么晚了,小心点哦。 女子转过头来,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正是李娜。她微微一笑,说道:谢谢提醒,我只是随便走走。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便熟络了起来。赵明得知,李娜也是附近的工人,还没找到合适的住处,暂时住在宾馆里。他心中暗自窃喜,觉得两人颇有缘分。 聊着聊着,李娜突然邀请赵明去宾馆里坐坐。赵明有些犹豫,但想到反正也没什么事,便答应了。来到宾馆后,两人坐在床上聊起了天。气氛逐渐变得暧昧起来,赵明开始有些把持不住自己。 就在这时,李娜突然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安全套,递给了赵明。赵明一愣,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他有些激动,也有些忐忑,但还是接过了安全套,戴在了自己身上。 然而,就在两人准备正式开始的时候,赵明却突然感到有些不对劲。他隐约觉得这件事有些蹊跷,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他匆匆结束了这场风波,扔下100块钱便准备离开。 没想到,他刚走出宾馆没多久,就接到了,就的电话。原来,李娜在他离开后立刻报了警,称自己被赵明侵犯了。赵明一时之间愣住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陷入这样的困境。 @雷霆看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首先,需要明确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这个案件中,赵明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在于他是否违背了李娜的意愿。 从案件事实来看,赵明与李娜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的。虽然赵明在事先并没有明确得到李娜的同意,但李娜主动拿出安全套并递给他,这一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默示的同意。 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默示的同意是否足以证明李娜是自愿与赵明发生关系的。 在法律上,妇女的同意必须是明确、自愿且不受任何外力影响的。如果妇女因为受到威胁、恐吓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反抗或失去反抗能力,那么这种同意就不能被视为真正的同意。 在这个案件中,李娜虽然主动拿出了安全套,但她事后却报了警,称自己被侵犯,这表明她当时可能并不是完全自愿的。 然而,要证明赵明是否违背了李娜的意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从案件证据来看,并没有明显的伤痕或暴力迹象表明赵明使用了暴力或胁迫手段。因此,要认定赵明构成强奸罪,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一方面,赵明在事后主动支付给李娜1万元钱,并得到了她的谅解。这一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表明赵明并没有恶意侵犯李娜的意图,而是出于一种误解或冲动。 另一方面,李娜在事后立刻报了警,并坚称自己被侵犯,这表明她当时可能确实感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威胁或不适。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 如果认为赵明并没有违背李娜的意愿,或者李娜的同意是出于自愿且不受外力影响的,那么赵明就不构成强奸罪。 反之,如果认为赵明违背了李娜的意愿,或者李娜的同意并不是出于自愿的,那么赵明就可能构成强奸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奸罪的刑罚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赵明被认定构成强奸罪,他将面临相应的刑罚。 然而,在这个案件中,由于存在诸多争议和不确定性因素,判决结果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裁量空间。 具体到本案的判决结果来看,审理认为在李娜身上并未发现任何明显的伤痕或暴力迹象,这表明赵明并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与其发生关系。 同时,考虑到赵明在事后主动支付给李娜1万元钱并得到了她的谅解,最终判决赵明因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这一判决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灵活性。它既考虑了赵明的行为性质和情节,也考虑了李娜的感受和权益。 综上所述,赵明与李娜的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强奸罪争议案件。在这个案件中,我们需要明确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并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
几张破图说半天,全是作者在瞎编!
应该有原因,没说清
三分钟和一百元
胡编乱造!主动跟人去宾馆,主动给人带套,完事了报警说强奸,狗屁不通的逻辑,如果属实,这是典型的敲诈,法官要是把这样情节判定为强奸,那就应该回家种红薯了!
陈老师为什么玩弄那么些女星,却没人告他强奸?因为有照片和视频作为有力证据!
钱给少了
这是设局了 仙人跳
无聊,有这样的法官,难怪冤案那么多。
这女的比做业务挣的多的多,人才又一个男人被坑了!
三分钟不报警才怪
男方应该无罪,这是典型的讹人事件
这叫乱七八糟
胡编乱造
此判决错误,女子是因男方付嫖资少才报案,既自动递套,表明自愿,没违背意志,男方会支付一万是因为女方报警,怕遭追责,不能说明是求谅解,判有罪,故认足事实错误,
作者是什么学历?一篇文章多处不通!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网上爆出来这么多提起裤子就报警的事了,还不知道录音录像的重要性。
小编它二姨的家事
1万元,1百元都搞不清,小编和平台审核的都是人才呀[点踩]
看来女人除了用不合法的方式弄钱外,原来还有另一种合法的方式弄钱
小编姓李名娜
慬法吗?
小编骗点流量,胡思乱想发点垃圾文章
这是小编自己的经历
是你妹妹吗
钱给少了
这种证据必须由女方证明男方使用了暴力,谁主张谁举证!
肯定是价钱没有谈拢,如果是一千元肯定不会告了,这肯定是只鸡。
小编你编故事的水平也太差了!
以后发生关系前先要录音,不然说不清楚,万一发生关系时愿意,事后反悔咋办,
被套路了,怪自己不坚定
好,又多了一个靠智慧生财的手段,高
先引诱后报案,协商赔钱,钱多了完事,达不到预期,反供强奸。
编故事
普法文章,这么不严谨,这不是在捣乱吗?拉黑
现在仙人跳这么成本低了?都利用警方了?
呵呵
男子出手不大方,太小气!
证据呢?带套不算强奸!?[捂脸哭]
赤裸裸的敲诈,没工作没事做,无耻卑鄙
胡说八道
为什么女人要报警呀除非有分歧否则是不会报警因报警对女人也没有好处的
要点是:赵明扔下100元在床上走了。 我看到这里都觉得太寒碜,太没人情味了!
损人不利己,我不信
呸
过河拆桥!表现不佳
你以为一个女人半夜在静静的小路上慢慢的性质是你自己不知道的原因,头脑简单
这女人一分钱都不值
这个故事有点乱,女的也应该有敲炸行为
还有这等好事
瞎编的东西别乱发
是不是所有的性行为都要拍照留证?是不是所有的女的反口就是违背妇女意愿强奸?
一个女的,包里有套,正常吗!?
成天瞎编,大同小异!!!
这不是鼓励搞仙人跳吗?保护妇女也应该有底线吧?男人不是人吗?
三分钟挣来了判三缓四,划不来[滑稽笑][滑稽笑]
单机版的仙人跳
瞎编乱造句
萍水相逢就去开房?都不是好东西!
编的过分了,侮辱智商,法院要是这么判,立马多一个王佳佳
3分钟,不尽兴的结局。
仙人跳啊,报警讹你调节钱,掏钱还判刑,亏大了
李娜有可能嫌钱少,如果当时付500或1000元,就可能没有后来的事了。
本来就是两个人都爽的事,为什么都认为女的吃亏呢?违背妇女的意愿就是强奸,违背男人的意愿呢?像文章中的事件男的可不可以告女子强奸他呢?
这女的就是为了钱才诱惑这个男人的
一百元秒变一万元,这法理分析就是这样的?
东哥就这么着了局,还有高云翔。
瞎判,这叫诈骗
女方妥妥的敲诈勒索罪
给的钱少了
赤裸裸的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