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女友去世后,男子自愿赡养女方父母,双方共同生活了20多年。可女方父亲临

曹乃谦聊古今吧 2024-09-29 15:49:40

江苏南京,女友去世后,男子自愿赡养女方父母,双方共同生活了20多年。可女方父亲临终前,突然留下公证遗嘱:把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自己的大女儿。男子傻眼了:我们之间明明签了赠与协议,你们两老口把2楼的3间房给我了的。双方对簿公堂,可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男子意外。 20多年前,张明的女友小玲不幸因车祸去世。失去爱女的李大爷夫妇悲痛欲绝,张明也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如果那天我去接她就好了..."张明总是这样想着。 为了弥补内心的愧疚,也为了完成对小玲的承诺,张明主动提出要赡养李大爷夫妇。起初,李大爷夫妇并不同意:"你还年轻,应该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但张明坚持道:"小玲走了,你们就是我的亲人。让我照顾你们,也是在照顾小玲的一部分。" 就这样,张明搬进了李家,开始了长达20多年的共同生活。他细心照料二老的饮食起居,陪伴他们看病就医,节假日还会带他们出去旅游。李大爷夫妇也把张明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常常夸赞他:"比亲生的还要孝顺。" 2010年,李大爷夫妇决定将自家二楼的三间房赠与张明,以表感谢。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约定张明可以无偿使用这三间房,但产权暂时不变更。张明欣然接受了这份心意,继续尽心尽力地照顾二老。 而好景不长,2018年,李大爷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突然留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房产份额都留给了大女儿李芳。 当张明得知这个消息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会这样?我们不是有赠与协议吗?"他急忙找到李芳询问情况。 李芳冷冷地说:"遗嘱是我父亲的真实意愿。你只是我妹妹的男朋友,又没结婚,凭什么得到我家的房子?" 张明痛心地说:"这20多年来,我把你父母当成亲生父母一样照顾。我们之间的感情难道就比不上一张纸吗?" 李芳不为所动:"感情是感情,财产是财产。你要是不服,咱们法庭见!" 就这样,这起令人唏嘘的案件最终走上了法庭。庭审中,张明的律师出示了当年的赠与协议,强调张明多年来尽心尽力赡养老人的事实。而李芳的律师则坚持认为,遗嘱的效力高于赠与协议,应当按照遗嘱处理财产。 法官仔细审阅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并多次询问了案件细节。在长达数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判决:支持张明的诉求,确认二楼三间房的使用权归张明所有。 判决书中这样写道:"虽然遗嘱通常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但本案中还需考虑以下因素:首先,张明与被继承人李某并非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基于道德和感情长期共同生活并尽赡养义务;其次,赠与协议的签订早于遗嘱,且双方已实际履行多年;最后,考虑到张明多年来的付出和情感投入,完全否定赠与协议有悖公平原则和社会道德。" 当法官宣读完判决结果时,张明的眼眶湿润了。他不禁回想起这20多年来的点点滴滴:陪李大爷下棋聊天的悠闲午后,为李大妈准备三伏天补身体的鸡汤,还有一起度过的无数个欢声笑语的日子... 走出法庭,张明长舒一口气,对自己说:"小玲,我没有辜负你的嘱托。" 这起案件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很多人为张明的行为点赞,认为他展现了难能可贵的责任感和道德品质。也有人对李大爷临终前的决定表示不解,认为这有悖常理。 当地一位退休法官李老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个判决很有意思,既尊重了遗嘱的法律效力,又保护了张明的合法权益。法院实际上是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案件结束后,记者联系到了张明。谈起这段经历,他感慨万千:"我从没想过要得到什么回报,只是想完成对小玲的承诺。这些年来,李大爷李大妈就是我的亲人。虽然官司打赢了,但我心里还是有些难过。" 张明表示,他会继续住在这个承载了太多回忆的房子里,也会经常去看望已经搬走的李大妈。"我相信李大爷在天之灵也会理解我的。"他说。 这个案例引发了人们对赡养、继承等问题的深入思考。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像张明这样无私奉献的人越来越少。但正是这样的人,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 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的判决可以是温暖的。在这个案例中,法院不仅仅是在处理一起财产纠纷,更是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底线。它告诉我们,真挚的感情和无私的付出,终究会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人间自有真情在。张明用20年的时光诠释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承诺。而法院的判决,则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温度和人性的光芒。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故事能够温暖人心,激励我们成为更好的人。 也许多年后回首,我们会发现,生命中最珍贵的不是那些明码标价的财富,而是那些用真心和行动编织的情感。正如张明所说:"家人之间,哪怕没有血缘关系,也可以比亲人还亲啊。" 来源:南京中院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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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29 21:28

    这才是正能量,判决中还应谴责无德的老人。

  • 2024-09-30 09:53

    老人临终前遗嘱相当于撤销赠予,那么人家二十多年的陪伴照顾也应该有回报,所以判定三间房给男子。

    寂寞网混 回复:
    他的赠予是附条件的,虽然没有写明,这个房产实际是照顾老人的工资
    是朕 回复:
    给了人家,就是人家的,你就没有房子的所有权了。除非你能证明他们的赠予有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是存在欺骗诱导。
  • 2024-09-30 07:12

    喂不熟的狼,缺德的老两口,下辈子依然会遭报应。

  • 2024-09-30 04:47

    这才是公平正义的体现,完全依赖法律条文却未必能体现公平正义,不是公平正义的判决就不是一个好的判决

  • 2024-09-30 06:28

    这是不是自作多情?人家不是还有一个大女儿吗?

  • 2024-09-30 07:05

    有毛病吧?人家还有大女儿,有你什么事?

    phq168 回复:
    她大女儿为什么不来照顾爸妈?已经赠与别人了,还有脸再给大女儿???
    用户16xxx52 回复:
    有大女儿就等大女儿包揽照顾义务啊?干嘛呢?享用完就想一脚踢开?难不成当初的赠与是诱骗别人的更细心,周到的服务?还要脸不?这两个老才死的?早该死了!这样子亢人的,下辈子会有报应的希望他们!
  • 2024-09-30 06:20

    认清人性,一,溅皮子

  • 2024-09-30 06:19

    法律变得人性化才是真正的法律!

  • 2024-09-30 12:35

    赠予出去了,那送出去的就不是你的了,所以老人家的公正遗嘱中的所有财产不包括20年前已经送出去了的那三间房

  • 2024-09-30 12:02

    这个好事做不得,你在身边照顾难免不出矛盾,越近矛盾越多,血缘关系能抵抗掉绝大部分矛盾,但你一个外人怎么收场,这个只能主要是雇佣关系,附带亲情,不然随意一方说情没了,另一方咋办?

  • GYC 5
    2024-09-30 09:20

    合情但不合理!

  • 2024-09-30 12:03

    真汉子,一句承诺。

  • 2024-09-30 11:08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热脸别去贴冷屁股。

  • 2024-09-30 13:03

    用人性角度做判断,都是好法官。遗嘱继承权重要,但是道德欺诈更严峻

  • 2024-09-30 12:48

    判的是使用权归张明,协议也是使用权,那么,最终产权归谁呢?产权按遗属。

  • 2024-09-30 11:40

    产权还是大女儿的,只不过收不回来,使用权归张明了,除非碰到拆迁或张明身故之后才能回到原主手上。

  • 2024-09-30 13:34

    基层法官应该多利用手中判决去引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教化民众人。千万不要机械僵化地理解法条。

  • 2024-09-30 13:14

    狗都不如,养20年的狗也有感情了:

  • 2024-09-30 12:39

    本不是你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你会背了天理所以就是这个结果。

  • 2024-09-30 06:35

    只有使用权怎么解?

  • 2024-09-30 13:12

    假新闻。什么叫赡养?人家两口子没有收入?没有经济来源了?然后这两个人没有劳动能力?不能自理了?最后别人还有一个女儿,难道从来不来往了?这些恐怕都不至于。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人物具体姓名?什么时候发的诉状?什么时候判的?那一个法院法官判的?判决文书是否可查?编号是多少?男方的父母什么情况?怎么允许如此?等等。这些基本上都是可以看作是小说传奇故事。

  • 2024-09-30 13:33

    赠予已经实施了,不能随意撤销。

  • 2024-09-30 12:53

    这个法官好

  • 2024-09-30 10:46

    二十年,二十年

  • 2024-09-30 13:16

    如果真是这样,看来南京还是有好法官

  • 2024-09-30 14:09

    正义的法官,正义的判决!

  • 2024-09-30 13:55

    也有可能老头认为女儿是因为他而死,一直怀恨在心,之前为了让他照顾自己做的表面功夫,就等着这一天坑他一把。

  • 2024-09-30 13:56

    这个案子就是说明不要做滥好人,不管你怎么孝顺对方,他始终没把你当成自家人!

  • 2024-09-30 14:05

    血浓于水,人性中血缘总是第一位的。

  • 2024-09-30 12:08

    没毛病吧,跟这男子又没有血缘关系,免费义工谁不想要,愿者上钩!

  • 2024-09-30 11:44

    记得当年有法院判决类似的案件:最后或最近的一份遗嘱才是当事人最后决定。

    武寒旭 回复:
    使用权己经送出去了,不能收回。
  • 2024-09-30 14:01

    法官也不一样,有的法官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严格执行,也没有错,有的法官把道德与法律结合起来判决,哪个对呢

  • 2024-09-30 14:08

    判的好,为好法官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 2024-09-30 14:01

    你大女儿 怎么不照顾老人 20年 老人去世 就来要钱了 鬼东西 有多远 滚多远 再来个 多尔滚

  • 2024-09-30 14:09

    这叫什么赠与,赠与应该是所有权。而本案中仅有使用权而无产权。搞不懂

  • 2024-09-30 14:18

    说不清对错,还要自己用脑子考虑事情,不然出力不讨好…

  • 2024-09-30 14:19

    没用,现在人的利益认知,是生你的,你生的,别的关系都白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