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一男子开着一辆蓝牌货车下高速时,却被收费站工作人员以超载为由,要求接受

白羊登义文 2024-09-24 09:52:34

江苏盐城,一男子开着一辆蓝牌货车下高速时,却被收费站工作人员以超载为由,要求接受检查。可工作人员打开车厢后却发现仅有几袋螺丝。事后男子认为自己很冤!但收费站工作人员还是认为,男子是超载。那这个问题到底出在哪呢?

(来源:小政视频)

据了解,男子名叫张某,是一名货车司机。

事发当天,张某是驾驶一辆蓝牌带有车厢的货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被工作人员要求接受检查的。

涉事蓝牌货车行驶证显示、张某当时所驾驶的货车总重量为4495kg、核载3人、整备质量为2805kg、核定载质量为1495kg。

所谓核定载质量是交通管理机关对车辆在干硬路面上行驶,所允许的最大载质量的审核和规定。

整备质量指汽车的整车装备质量,即机动车完全装备好的质量,包括润滑油、燃料、随车工具、备胎等所有装置的质量。

机动车的整车整备质量加上乘载量和驾驶室内额定乘员质量的总和,就是机动车的总重量。

也就是说,只要张某驾驶的机动车总重量超过行驶证上所记载的4495kg,就是属于超载了。

且前,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张某所驾驶的货车是后面加装的。所以才会拉几袋螺丝就超载了。

换句话说,如果机动车车身加上车厢的重量加在一起,已经超过或者接近行驶证上所记载的4495kg。即便没有这几袋螺丝,都有可能是超载了。

其次,交警认定超载是以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为准,即核定载质量为3吨,超过3吨,即为超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500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处500-2000元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货车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超过30%的,一次扣3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一次扣6分。

也就是说,张某还好没有遇到交警,否则的话,只要其整车质量超过行驶证记载的4495kg,至少要被处罚200-500元、记3分且还要被先扣车。

最后,有懂行的网友表示,拉货用的蓝牌货车几乎都要加装车厢,不然这种车就没作用。

很多厂家加装时就已经算准了车身加车厢的重量接近行驶证的重量,只要不超过这个重量,厂家就没有责任。车主不拉东西也不超载,否则,哪怕放几袋水果也超载。这才是超载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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