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四川南充,男子驾驶公交车,竟被交警认定超载,对他罚款1900元还要给驾照扣12分。男子非常无语,车上16个座位,10个拉环,才坐了24人,怎么来的超载?男子闹上法庭,撤销了判决后,交警又对男子做出罚款200扣6分的处罚。男子:非要砸了我的饭碗吗?
(案例来源:南充市中院)
文德拿个毛巾,把公交车的玻璃擦的一尘不染,这个好习惯他一直保持着。
他是一名公交车司机,在他眼里,这辆车就是他的好兄弟,每天非常爱惜的保养着,和他一起支撑起家里的经济收入。
文化程度不高的文德,没有什么技术,还是一次偶然的机遇,让他顺利进入了公交公司,虽然早出晚归、风吹日晒,但他已然知足。
喝完妻子端给他的大米粥,文德高高兴兴的出发了,一路轻轻哼着小曲,一边安全的驾驶着公交车,输送着每一位城市的建设者,文德觉得这样的日子太美好了。
殊不知,文德的美好生活马上就要破灭。
行驶到一个路口时,几个交警示意文德靠边停车。
文德有点纳闷,平时都是查货车、查私家车,今天怎么查开公交车了?难道车上有不法分子?
靠边停好后,果然,几个交警上车开始逐一清点乘客。文德也非常热情的配合着交警的工作。
万万没想到,交警清点完以后,把文德叫下了车,还要求他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
文德乖乖的递上证件,点头哈腰的等待着交警的进一步指示。
“同志,你驾驶的车辆超载了,车辆核载16人,刚才清点车上一共24人,超载50%,按照规定,需要依法作出处罚。”
听到交警说出超载的事实后,文德赶紧给交警解释:领导,这是公交车,怎么有超载一说。车上只有16个座位不假,但还有10个拉环,足以确保每个乘客的安全。
公交车也是车,也要遵守法律规定。公交车就可以随意超载了?
说完,交警就给文德开出了罚单,罚款1900元,驾驶证扣12分,还顺手扣留了他的驾驶证。
驾驶证就是他的饭碗,一次性扣12分,这不砸人饭碗吗?这份工作来之不易,这样处罚还让不让人活了?
文德没办法,赶紧拿着处罚决定书,到公安机关提起复议。结果,复议机关和交警的说法一模一样,不管什么车都要遵守法律规定,公交也不能超载。
文德不管怎么解释,公安机关还是维持了处罚决定。
因为没有驾照,公交公司也解除了文德的劳动合同,他失业了,家里的经济支柱也没了。
文德不服,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交警给他的处罚决定,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工资、社会保险等损失7万元。
法庭上,文德耐心的给法官解释,他知道车辆不能超载,但他驾驶的是公交,车上有16个座位,还有10个拉环,就是承载26个人,也能保证每个人都是安全的。
再说了,哪个公交车上没有人站着?交警这样的惩罚不合适,更是让他失去了工作,必须给他赔偿。
那么,法院会如何审理呢?
1、公安机关表示,他们的处罚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公交车超载也是超载,存在安全隐患,他们对文德做出罚款1900元,驾照扣12分的处罚,在法律的裁量权范围内,没有问题。
2、法官审理后,认为交警没有考虑公交车的实际情况,公交车并不属于公路客运车辆,而且是在市区内低俗运行,没有太大的安全隐患。
《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第4条规定:公交车的载客人数按乘客站立所用地板面积来计算,每个人不得小于0.125平方米。
公交车确实有核定承载人数,但不是按照公路客运车辆那样的按照座位来计算的。
所以,法院撤销了交警的处罚决定。
3、交警队并没有就此罢休,反而又做出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交警这一次换了个说法,上次处罚适用法律错误,这次是纠正行政行为,重新作出处罚。
交警认定,文德的行为就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他处以200元罚款,扣6分总不为过。
此外,交警队还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公交车也是机动车,有拉环不代表可以随意超载,公交超载也有隐患。
公交车也应该按照核定的人数进行载客,超载就要被处罚。
结果,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支持了交警的处罚决定。
两个法院给出完全不一样的解释,文德也不懂了,公交车到底能不能超载?驾照没了,工作没了,能不能超载和他也没有关系了。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城市公交人挤人,地铁人更多,交警是不是可罚破产几个公司
雁过拨毛
春运的时候,交警不去查火车吗?
你是惹人了……
主要是经济形势不好[抠鼻]
1
公交公司当地政府有股份的
上下班 上下学高峰期 那辆公交车 地铁(交警管不了)…不是人挤人 交警不用去查别的了 守株待兔就行了
公交公司不出面的吗?
二审分钱了[静静吃瓜]
过节费
这下更堵了
交警要发钱得自己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