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噎死是谁的错?”辽宁沈阳,男子把失能母亲送到养老院,第6天,当护工喂老人吃

豌豆大说法 2024-09-23 15:52:03

“吃饭噎死是谁的错?”辽宁沈阳,男子把失能母亲送到养老院,第6天,当护工喂老人吃鱼豆腐时,因为喂饭过快,老人噎住身亡,事后养老院拒不承担责任,男子悲痛不已,将养老院告诉法庭,索赔32万余元,法院竟然这样判! 2023年11月12日,小王(化名)将78岁的母亲程大娘(化名)送到养老院生活。 他平时工作忙,顾不上照顾母亲,这家养老院每月收费6000元,小王觉得母亲在这也能得到很好的照顾,没想到入住仅仅6天后,养老院就传来了母亲身亡的噩耗。 小王接到电话后,连忙赶到医院查看,当得知母亲是吃饭时被噎住后,到养老院查看了当时的监控。 只见程大娘自己吃饭,因为牙齿也不方便,她吃饭速度极慢,半天也没嚼完,过了一会,护工卢某注意到了这点。 他立即前来帮忙,拿过了程大娘手中的勺子,将青菜和鱼豆腐喂到程大娘嘴里,等她咀嚼过后,再喂下一勺。 过了一会,卢某像是失去了耐心,还没等程大娘咽下食物,就又喂了一勺,连续几次后,程大娘慌忙摆手,拒绝继续进食,还表示自己嘴里的也咽不下去了。 卢某又用勺子取出来一些后,就去另一个老人桌前帮忙了,但此时程大娘的脸色明显不对了,另一名护工注意到后,前来给她拍背。 不幸的是,即使随后用上了各种抢救手段,程大娘还是不幸结束了生命,医生在她咽喉部,发现了一大团未咀嚼好的食物,这是导致她窒息的直接原因。 小王气愤不已,自己母亲本来就有吞咽困难的症状,平时行动也不方便,护工这样喂食,无异于在S人,如果让他母亲慢慢吃,也不至于被噎死。 他一气之下,将护工和养老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支持小王的诉求吗? 护工在给老人喂食时,忽视了老人自身的身体状况,加快了喂饭的速度,老人为了配合护工,将没咀嚼好的食物咽下,导致了窒息身亡。 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如果因为个人的疏忽或者过错,导致了他人死亡,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具体到本案,护工应该对老人的情况有一定了解,也应该预见自己这样喂食,会给老人带来的严重后果,但他却追求速度,快速喂食,老人的去世和他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帮老人取出口中多余的食物后,护工没有进一步检查老人的状况,如是否有食物卡住等,这直接导致老人噎住无人问津,直到被另一名护工发现。 法院一审认定,养老院在此过程中,有明显过错,法院认为养老院应该承担4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定,需要向小王赔偿各项损失15.81万元。 另外护工因过失致人死亡,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护工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判决一出,双方对此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了上诉,法院二审会改变看法吗? 护工有照顾养老院内老人的责任,他本是好心照顾,没想到,却因为操作不慎,导致了老人死亡,但养老院随后也采取了紧急救治的行动,还将老人送到医院抢救。 养老院还辩称,老人入院时,他们就说明了,老人在养老院会有噎食的风险,出现这样的后果,家属要自行承担,因此自己没有责任。 2024年9月13日,据报道,二审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原判,没有做出任何改变。 如果养老院能注意一些细节,跟员工多次强调老人的喂食问题,这件事也许就不会发生了,归根结底,还是管理上的问题。 还有网友指出,这家养老院收费6000元,小王完全可以给母亲请个专门的护工在家照顾,不送养老院就好了! 但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无法挽回了,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阎良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9月22日关于《护理喂饭失误致卧床老人死亡,失能老人噎食死亡护理过失获刑》的报道、潇湘晨报)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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